安徽省建设厅职称单项建筑是什么意思
建筑行业职称类别有专业技术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建筑五大员从业资格等等。
一、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1、高级职称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正高级、副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等。
2、中级职称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
3、初级职称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助理级、员级。
4、助理工程师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技术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等。
二、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项目经理
三级项目经理不分专业。
注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别由一级、二级建造师取代。
四、建筑五大员从业资格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注:预算员由造价员取代。
安徽正高工程师通过率
安徽正高工程师通过率在不同领域数值不同。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安徽省医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超过50%,安徽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在55%左右,安徽省建设厅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通过率是5%-10%,机构申报,通过率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通过率在60%-80%左右。
《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建管[2006]13号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评标专家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经省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现将《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评标专家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专家库由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组建。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条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五条 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100人;
(二)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且同一专业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人;
(三)有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个人申请书和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个人申请书和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 组建专家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评审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 组建专家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
第九条 组建专家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考核。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应当停止担任评标专家。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在组建或更新评标专家后,应及时报负责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依法实行邀请招标的,评标专家提倡从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建立的专家名册中相关专业专家名单中确定。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他权利。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安徽省建设厅高级职称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担任评标专家:
(一)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二)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而不提出的;
(三)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四)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五)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第十五条 组建专家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权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
(一)组建的专家库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评标专家档案或对评标专家档案作虚假记载的;
(三)以管理为名,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的。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在履行评标职责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停止其担任评标专家,并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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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设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公示
安徽建设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公示。安徽大地锦绣多姿,文化古迹甚多,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现有5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建设厅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
安徽省建设厅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是5%-10%。
1、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
2、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建筑工程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职称评定确认条件,填表报审,盖章申报,初步审核,评定答辩,职称评定通过公示,证书发放。
人社局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人事局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规定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类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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