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职称评审表怎么填写

如何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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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以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填写

《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评审表》为例,其他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级规定和具体要

求参照填写:

一表一:基本情况

⒈姓名:用字要固定,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⒉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⒊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要与档案中的一致。如“

1965.01”。

⒋出生地:填写申报人出生的地方。

⒌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⒍工资:填交通银行工资条中之一栏的数字。

⒎行政职务:

填写担任的主要行政职务,

如在教研室、

实验室担任职务也可

填上。

⒏身体状况: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健康”、“良好”、“

一般”或

“较差”。

⒐最高学历栏中:

①学校、专业:应写全称,要求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②学历(学制):

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并注明学

制。其中研究生要写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工农兵学员

填“大学”,双学士学位必须填两个学位;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其他如有必要可填两个学历层次。

⒑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资格时间:

填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

职称批文中所明确的资格起算时间。

⒒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主要应围绕拟申报职称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及现

从事的工作性质来归纳概括,

写明具体的专业。

如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者,

填写“从事××专业的教学、科研”。

⒓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审批机关及审批时间:

①审批机关:根据本人持有职称证书上的审批机关填写。

②审批时间:审批公布的下文时间。

⒔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

(共青团)任何职:除时间外,要明确加入何组织。

⒕懂何种外国语言:要写明语种和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通过等

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几级考试。

⒖何时何地受何奖惩:以任现职以来的奖惩情况为主。

二表二:主要经历

1.

主要经历包括学习经历和社会经历:

①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要写清所在学校、系、专业的全称,学习起止时

间。业余时间参加业大、函大、电大或自学考试等学历学习也应填上。

②社会经历:

应分别填写清楚不同时期在何单位何部门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的经历,

以及专业技术职务逐级晋升的时间、

系列、

名称

(如专业技术职务属“破格”晋升,应加以说明)。

⒉主要经历最好按时间远近顺序加以叙述,

学习经历和社会经历内容可交叉写。

三表三:国内外学习、培训、进修经历

1.主要内容指继续教育的经历,

也可包括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或参加学术研讨

会。

⒉排列顺序:通常依时间由远及近排序。

⒊该表的内容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如结业证等,

并在相应栏目同时标注

“见附件×”。

四表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该栏是评审表的主体内容和关键内容,

一定要多下功夫写好,

使之成为基层

单位、学校和各类各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的重要事实依据。

1.

“任现职以来”时间界定,系指从现任职务资格取得的时间之后算起。中

途重新确认的系列职务资格与此同,

仍从同级职务资格取得的时间后填写,

并应

有所侧重。

⒉文字表述讲求详略得当,

注意兼顾与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的相互呼应关

系。

在内容上应全面详尽简明扼要地概述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

按所申报的相

应系列职务任职条件和应履行职责的标准要求衡量,

集中突出地写明自己在哪方

面已达到规定条件要求,

以及具备符合晋升条件的具体情况。

要突出重点,

有针

对性地去写,条理要清晰,要一目了然,如教师系列可从思想政治素质、教学、

科研、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教书育人等几个方面去写。要少写闲

话、废话、形容词,多写成绩、结果数量词。所及之处,应有材料依托,且支撑

有力。

必要时可在文中标注“详见附件×”,

同时依次做好附件材料的著录编目。

如该栏内容较多,可根据需要加附页填写。

五表五: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1.“任现职以来”时间界定,与表四起止时间一致。

⒉任现职以来在院内各职能部门备案立项的科研项目、

专利、

教学项目、

验室建设项目等,

除在此表相关栏目作文字说明外,

还应提交项目立项书、

完成

情况、效果及获奖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将之归入附件材料。在“附件目录”中逐

一编目。

⒊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应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名称填写全称,

并在项目名称

后注明项目批准编号或项目批文文号;

⒋排列顺序:先按科研项目、专利、教学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分类,再按

项目的重要性进行排列。

⒌工作内容:填写应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⒍本人起何作用:

一般指在已经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专业技术工作中,

申报

者本人所处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应填写“独立”、“主持”、“主要参加”“参加”或“协助”等字样。

如属主要参加人员应写明排第几名;

如属合作项目,

除在相关栏目作文字说明外,还应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⒎完成情况:写明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应填写“已结题”或“在研”等。

⒏效果、效益:要按实际完成情况填写,切不可夸大事实。

⒐获奖成果:要写明授奖部门、奖励名称和等级。

⒑专利:要写明专利的授予单位和级别等。

六表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⒈“任现职以来”时间界定:自任现职以来至本次申报晋升的当年

12

月底

止,

在该任职内所完成的教学工作量。

如任职年限已超过规定晋升年限,

拟申报

高级视具体情况可填近五年的、中级填近四年的教学情况。

⒉只要任现职以来承担过教学任务的人员,都应填写该栏目内容。

⒊要求按学期分时间段填写。

要填写清楚主讲课程名称及其他教学任务名称

(如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学生人数按实际人数填写,课堂教学按实际

周课时数、总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教学工作量),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周

学时数栏可不填,总学时数按实际周数(天数)填写,不折算成学时数。脱产进

修或休产假等情况需注明(脱产进修和休产假时间不计算在年均数内)。

⒋在备注栏最后要求填写授课门数、总学时数和年平均数

⒌指导研究生情况、指导教师进修提高情况:要写清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进修人员的人数,指导其完成科研及其它任务的情况和成绩。

⒍对实验室建设的贡献:

应根据本人任现职以来,

参与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情

况如实填写。

⒎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贡献:

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师,

申报时必须在任现职期

间有

1

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包括专兼职团干、

专兼职学生辅导员、

主任等)

1

年以上下乡支教、

挂职锻炼的工作经历,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成

绩良好以上。这类人员该栏目必须认真填写,缺一不可。

七表七: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1.

“任现职以来”时间界定,与表四起止时间一致。

⒉日期:

指出版日期,

可按时间先后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

(建议按文章重要

性排列)。

⒊名称:要列出著作、论文全称。

⒋独著、

合著或译著:

要注明本人在所列出的著作或论文中所起的作用,

个人单独完成的须填

“独著”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合作完成的须填

“合著”

并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如为翻译文章,则填“译著”。

⒌出版:须注明出版社全称;

⒍登载:

须注明著作或论文刊登刊物的名称、

刊期及页码,

属于增刊的必须

加以注明,经科技处核实属于核心期刊的才能注明,否则不能乱注。

⒎获奖:须注明获奖名称、级别、等级及授奖单位。

八表八: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⒈考试成绩:

主要填写晋升职称所要求的各种考试,

如职称外语考试、

职称

计算机考试的成绩。

⒉答辩情况:

由相应系列高级评委会根据申报者答辩情况填写结论性评语及

答辩等级。

九表十: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⒈“任现职以来”时间界定:自任现职以来至去年

12

月底,在该时期内的

历年考核结果。

如任职年限已超过规定晋升年限,

可视具体情况填近

5

年的年度

考核结果。

⒉考核结果:由申报者到人事处查实后按“优秀”、“称职”和“不称职”

填写。

⒊考核单位:

填写本人的工作单位。

如在我院工作并参加考核的教职工,

一填写“广西工学院”;从外单位调入我院工作的教职工,在外单位工作期间参

加考核的,须填写外单位的名称。

⒋考核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签章:由职改办对考核结果审核后,加盖公章

以示确认。

十表十一:自我鉴定

应按照相应系列

《试行条例》

中的政治和业务条件的要求进行填写,

落款处

必须用笔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用计算机打印无

安徽省破格教授提前几年

安徽省破格教授提前1年。硕士之前没有评过职称的话安徽省职称副教授破格,必须先评讲师才可以评教授安徽省职称副教授破格,硕士毕业两年后可以评讲师,讲师到副教授之间不算年限破格的话是五年,破格可以少一年。

[安徽省]安徽省职称副教授破格,安徽大学晋升副教授条件

安徽省教育科研重点研究项目评副教授管用吗

肯定有用啊,而且越多越好。

四、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积极参加科研、教研和教学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奖励或地、厅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厅级科研项目;专科院校教师和本科院校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参加1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校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2万元。

3、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4、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得地、厅级奖励。

5、在教学实践、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一次以上。

6、获得省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1项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专科学校和本科院校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参加1项以上校“教学基本建设”的研究项目,或获校以上教学成果奖。

7、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

8、开设一门新课,填补学校空白。

9、从事音乐、绘画和艺术设计类教师,其作品被选送参加省级以上文化部门或专业学会主办的专业性汇演、汇展一次以上。

参考资料: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的通知

2006-02-22 

教人[1999]132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地教委、人事局:

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务的评聘工作,依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对教授、副教授考评标准进行了修订。先将修订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安徽省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

附件二:安徽省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

 

安徽省教育委员会、 安徽省人事厅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

 

抄报:教育部、人事部、省委、省政府

抄送:省直有关单位

 

 

附件一: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

一、思想政治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任现职期间凡因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而被授予市、地(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升。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予评审教授任职资格: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教学事故累计三次以上;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

4、其他按校以上文件规定不能评审教授职务。

二、学历资力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受聘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运用外语开展学术活动(包括用外语进行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交流及在外文杂志发表文章等),且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免试条件。

5、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免试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在本学科领域中一个方面有高深的造诣,熟练并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并对学科领域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须提供一篇有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2、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者专业基础课,且举办过高水平的学术讲座。能站在本学科的前沿,根据国家以及时代对人才的要求,积极进行本学科教学改革(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某一学期的备课笔记或教案,且由教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价,并提供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

3、任现职以来,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校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以及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其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均须附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授课计划、授课通知书和课表等)。

4、能驾驭所教学科教材,熟练掌握和运用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力,经学校教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现场听课获得好评(须附教务部门验证的考核材料,包括现场授课的教案或讲稿、听课同行专家的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5、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是学校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担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以及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负责人,并在培养青年教师和学术梯队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包括指导课题研究、论文论著的撰写与发表等(须附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原始材料)。

6、教学成绩显著,任期内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二年以上考核优秀,或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优秀奖(须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或有关获奖证书)。

四、任现职以来,具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在某一领域进行较系统的研究,成绩显著,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课题或项目的研究方面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四等奖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获厅、局级二等奖的课题之一、二完成人。

2、作为主要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5万元以上。

3、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或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并且该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已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

4、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方面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认为有较高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6、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作为主要骨干参加1项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改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7、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填补省内空白。

8、从事音乐、绘画和艺术设计类教师,其作品在全国性专业汇演、汇展中获奖或获省级二等奖一次以上。

(二)论文、论著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6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下同),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艺术类专业课教师靠用次款的,还须提供反映其专业水平的作品(包括画集、画册、演奏或演唱的录像带等),下同。

2、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且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2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每部不少于10万字,并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4、受聘担任国家部委规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1部教材中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5、公开出版15万字以上本专业的译著一部,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5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6、获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科技发明、星火奖四等奖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之一、二完成人。并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

7、获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科技发明、星火四等奖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获部、省级二等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之一、二完成人,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

8、在高校从事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学20年以上的教师或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9、在高校从事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学二十年以上的教师,教学工作总量超同类型教师的20%,并获校级教学一等奖,在省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或出版教材2种(均为主编或副主编,并在2所以上学校使用)),且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

10、从事音乐、绘画和艺术设计教学的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文化部门或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汇演、汇展中其作品获国家二等奖或获省一等奖一次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2)由省文化厅或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画展1次以上,音乐会录象、绘画和艺术设计作品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专业水平,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音乐作品专辑、音像专辑、画集(册)、1辑(册)以上且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专业水平,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五、关于破格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

(一)破格评审的对象是指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具备了硕士以上学位,不够任职年限(任职满3年以上),但确系才高学深、成绩卓著、贡献突出而要求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

(二)破格申报教授除符合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外,任现职以来,必须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独立新开设一门课程,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为系、校教师所公认,并获得校以上教学成果奖。任职期内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有1次以上优秀。科研工作除符合本文第四项之一款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含国家部委规定教材)1部,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的合著1部,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2)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三等奖或获厅、局级一等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3)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之一完成人。

(4)因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教师、优秀德育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取得博士学位。

(6)省级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7)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IP、社科”等四大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

附件二:

安徽省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

 

一、思想政治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任现职期间凡因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而被授予市、地(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升。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予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教学事故累计三次以上;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

4、其它按校以上文件规定不能评审副教授职务。

二、学历资力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989年以后毕业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本科生和省属重点高校4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受聘5年以上讲师职务,或获博士学位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且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免试条件。

5、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免试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在本学科领域一个方面有较高深的造诣,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 动态(须提供一篇有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2、系统地承担过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者专业基础课。在教学中能够根据现代科技文化的发展,不断更新补充新内容,积极进行本学科教学改革,教学态度认真(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某一学期的备课笔记或教案,且由教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抽查评价,并提供评价意见)。

3、任现职以来,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校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以及附属医院临床教

师,其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均须附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授课计划、授课通知书和课表等)。

4、能熟练掌握所教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力,经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现场听课获得好评(须附教务部门验证的考核材料,包括现场授课的教案或讲稿、听课组各人的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5、教学成绩显著,任期内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一年以上考核优秀,或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优秀奖(须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或有关获奖证书)。

四、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积极参加科研、教研和教学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奖励或地、厅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厅级科研项目;专科院校教师和本科院校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参加1项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校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2万元。

3、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4、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得地、厅级奖励。

5、在教学实践、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一次以上。

6、获得省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1项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专科学校和本科院校公共课、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参加1项以上校“教学基本建设”的研究项目,或获校以上教学成果奖。

7、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

8、开设一门新课,填补学校空白。

9、从事音乐、绘画和艺术设计类教师,其作品被选送参加省级以上文化部门或专业学会主办的专业性汇演、汇展一次以上。

(二)本科院校的教师在论文、论著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属重点高校的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5篇以上(均为独撰或之一作者,下同),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一般本科院校的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艺术专业课教师靠用此款的还须提供反映其专业水平的作品(包括画册、画集、演奏或演唱的录象带等),下同。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2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每部不少于5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的合著1部,并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4、参加编写全国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4万字以上,并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5、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本专业的译著1部,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0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上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6、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之一、二完成人。

7、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

8、获省、部级科研进步、人文社科二等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省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之一完成人。

9、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和省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之一完成人,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

10、获省科技进步四等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3篇以上。

11、从事公共课、公共基础课十年以上的教师或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省属重点院校的教师要求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12、从事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学十年以上的教师,教学工作总量超同类型教师20%,教学质量全校公认,并获校级教学二等奖,省属重点院校的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一般本科院校的教师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水平或出版教材一种(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在1所以上高校使用)且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13、音乐表演、绘画和艺术设计类教师,其作品在全国性专业汇演、汇展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奖励(优秀奖)或省级二等奖1次,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专科院校的教师在论文、论著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2、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合著1部,并分别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参加编写(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4、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的译著1部,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5万字,并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5、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获得者,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篇以上。

6、音乐表演、绘画艺术类教师,其作品在全国性专业汇演、汇展中获奖1次或省级三等奖1次,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之一作者的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四)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论文、论著方面本科院校按同类院校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师的要求把握;专科院校按同类专业课教师的要求把握。凡因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晋升。对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本、专科院校均可减少1篇省级论文,鉴定要求不变。

五、关于破格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

(一)破格评审的对象是指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具备了硕士学位,不够任职年限(任职满3年以上),但确系才学出众、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而要求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

(二)破格评审副教授除符合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外,必须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独立新开设一门课程;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为系、校教师所公认,并获得校以上教学成果奖。任期内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有1次以上优秀。科研工作除符合本人第四项之一款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6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一部,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的合著1部。

(2)参加编写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3)公开出版8万字以上的译著1部,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8万字。

(4)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地、厅级二等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获省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的之一完成人,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6)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7)取得博士学位。

(8)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9)在国家级重点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教授破格条件是什么?

教授破格条件如下: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

2、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破格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者,符合正常晋升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一等奖。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之一条必须满足):

(1)被SCI、EI或SSCI、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7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理工科至少有 1区SCI收录论文1篇,文科有SSCI收录论文2篇。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0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之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8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3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

(3)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20万字以上);或正式出版2部以上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2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以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之一条必须满足):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863、973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软科学)2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面上及以上项目)。

(2)国家级或省、部级一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一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第1名)。

扩展资料

教授申报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申报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5、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破格申报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者,均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2)破格申报副教授者,担任讲师职务1年以上;

(3)破格申报教授者,担任副教授职务4年以上。

参考资料:河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教授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既符合正常晋升又符号破格晋升该选哪个?

如果职称评审时既符合正常晋升条件,也符合破格晋升条件,建议选择正常晋升渠道。因为破格晋升要求会比较苛刻,通过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