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安徽省评职称电话,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评职称电话,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安徽省评职称电话: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安徽省评职称电话: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电话: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没有调整,按照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具体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徽省评职称电话,安徽省职称报名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551-64689999、0551-64689555,该校联系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68号、邮编为230051、联系邮箱为azyjwc@163.com。

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历史沿革】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创办于1958年,1960年曾升格为“安徽纺织工学院”;1999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是教育部批准的安徽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2003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安徽省轻工业学校、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和安徽工业经济学校并入安徽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并更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与合肥学院联合举办“四年一贯制”应用型本科教育。

【基础设施】学校教学条件一流。占地1598亩,分少荃湖和望湖两个校区,各类层次在校学生18000余人,是省内办学历史悠久、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最早和办学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校园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场、礼堂、学术报告厅及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等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 1.58亿元;图书馆藏书将100多万册,是省级数字图书馆。学校是合肥市花园单位,校园环境优美。为每一个学生宿舍和教学场所安装了空调,学习生活条件优良。学校新校区融教学、生活休闲区、实习实训区、体育运动区和生态景观区为一体,为每一位莘莘学子提供了舒适生活、愉悦学习、快乐成长的优良环境。

【专业建设】学校专业门类和专业数位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商贸学院、管理学院、铁道学院、基础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教学系部。现有专业74个,其中招生专业涵盖了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公共管理与服务、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化工、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文化艺术、旅游等12个专业大类的60个专业,现有国家级精品专业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特色(改革试点、精品)专业27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2个,院级品牌专业11个。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市场变化,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办专业,坚持“课堂小企业,理实交融;企业大课堂,德技兼修”的教育理念,创新并实践“校企融合、项目带动、双轮职训”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了市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师资队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0多人,正教授35人,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有多名教师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光荣称号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一批教师被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政府评为“优秀教师”。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教坛新秀9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5人。近年,共获省级以上各类教科研项目211项,院级各类教科研项目136项,取得专利13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730多篇,取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8项。学校在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数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基地建设】学校实验实训设备先进,条件优越,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200多个。其中,有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6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6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拥有校外实训基地500多个,优质共享教学资源丰富。

【课程建设】我院共有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MOOC和开放课程78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1门,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8门。。

【技能大赛】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近12年来在全国各类大赛中共获得特等奖1个,一等奖15个、二等奖46个和三等奖56个。在省级各类大赛中共获特等奖2个、一等奖141个、二等奖151个、三等奖140个,7次团体之一名,3次第二名。毕业生以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用人单位欢迎。。

【校企合作】秉承“课堂小企业,理实交融;企业大课堂,德技兼修”的教学理念,先后与京东方、国轩高科、海螺集团、JAC集团等518家企业建立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

【创新创业】学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在省高校中率先引进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创业培训项目——SIYB,开创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河。2011年建成全省首家AA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获得2012年合肥市示范创业孵化基地、2013年合肥市优秀创业培训机构称号。学院在实践教育方面,积极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合作,取得专利130多项,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2项。为社会培养了各类大批创新创业人才。

【招生就业】学校严谨的办学理念及严格的管理深受广大家长及考生的欢迎,之一志愿报考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入学报到率92.8%。学校秉承“培养德技双馨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职业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的毕业生广泛活跃在经济建设之一线,赢得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涌现出众多优秀校友。近三年平均就业率96%以上,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奖助政策】学校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每学期按学生学习成绩、量化考核成绩评发一次,奖助资金达1900多万,享受面达40%左右;对特困生按《特困生资助办法》分类予以资助;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承诺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考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对外交流】学校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先后与韩国韩瑞大学、尚志大学、圆光大学,美国纽约大学坎顿学院,马来西亚林登学院,德国下萨克森州诺特海姆之一职业学校等国外学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目前已有50多名学生通过学校与国外高校的合作渠道,赴韩国和美国留学深造,并获得了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学校还选派教师赴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新加坡等国参加各类培训,聘请了韩国籍、加纳籍和美国籍教师担任外语教学任务。

【社会声誉】近年来,学校的办学成绩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就业先进单位,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第七、八、九、十、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学校已经成为我国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合肥地区人才需求的重要基地。学校多次获得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安徽省评职称电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安徽省评职称电话;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职称评定过了会打电话吗?

职称评定过了不会打电话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

职称证书是技术职称,大学毕业后到一定的年限经过评定而获得,也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评职称。初审通过以后,意味着申报人进入正式的评审环节了。此时申报人才有资格缴纳评审费,并去受理点递交纸质材料。初审不通过,不算评审不通过,同样的,初审通过,只是说明申报人的条件和材料符合申报要求,并不意味着评审通过了,之后才是真正的考验!

2022年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