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职务职位对照表有哪些?
职级是根据职务而设定的级别和等次,主要分三大系列:公务员系列,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专业技术系列,即参加职称评聘的人员;企业,作为单列。各个系列中职务和职级的对应关系是不同的。如公务员,县处级职务对应的级别是:正职12~18级,副职是14~2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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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对应的级别是:高级职称(副高)5~7级,中级职称8~10级等。不仅不同职务对应的级别不同,而且不同级别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也不一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事业单位职级是什么?
事业单位职级如下:
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负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现在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岗。专业技术岗,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规定,专业技术岗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1~7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8~10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11~13级。
工勤技能岗。工勤技能岗,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另外,为了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事业单位职称级别一览表
国企职称级别一览表:
国有企业级别:国有企业有正部级、副部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
国有企业属于国资委管。国企管理人员安徽事业编职级和职称表的行政级别是套用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根据企业的归属地及规模大小和重要性安徽事业编职级和职称表,比照政府部门定出企业的级别。
职位
1、非选任领导职务: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副部长,部长。省地县党委常委分为副处级,副地级,副县级。
2、非领导职务: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科长是九到十二级。副科长九到十三级。
事业单位十三个级别
事业编级别一共有十三个不同的等级,其中一到四级是正高,五到七级是副高,八到十级是中级,十一级到十三级是初级,不同等级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那么事业编级别十三级待遇都有哪
事业单位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 管理岗位: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三级(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2.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
事业单位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 管理岗位: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三级(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2.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
国家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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