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名单公示
2014年职称评审公示13:中小学教师中初级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经宣城市中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刘丽等162位同志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经宣城市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秦海霞等69位同志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刘梦同志具备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刘磊等2位同志具备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4日-12月31日。
宣城市2014小高、小一、小二通过人员名单.xls
宣城市2014中一通过人员名单.xls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有哪些规定
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主要依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和《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宣人社秘〔2010〕8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三、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2、根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各地、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完成人员定岗、定级、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
3、对聘任存在的问题,可向单位纪检、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反映。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是介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社会服务性组织。中国事业单位共有130多万个,职工近3000万人,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新闻传媒等行业,是中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19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争取年内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把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
具备条件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程序方法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二)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三)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四)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五)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六)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七)订立聘用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聘任
我在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开发区工作,想办个初级、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需要些什么材料,在哪里可以办理;
你可以去办公室人员省的相关信息的网站。
一般需要参加英语考试,考试的计算机,并发表了两篇论文。
从各省的规定完全不同。
仅供参考。
不要让追求的船停泊在港口的幻想,斗争应提高启航,驶向海的现实生活中。
2021宣城市教师副高评审条件
一、学历与工作年限
学历与工作年限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里的基本资格,只有满足了申报资格,我们才好进行下一步的准备。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具备本科学历+工程师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二、业绩和论文
业绩和论文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的重点条件,这两项缺了哪一项都无法正常申报高级职称,所以在准备上是不能出现差池的。
首先是业绩方面,工作业绩其实就是工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
通过工作业绩可以让评委老师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你以往的工作情况,一份优质的业绩可以为你的职称评审加分不少。
而工作业绩提交主要讲究两方面,一是数量,二是质量。在数量上不要求多,准备三到五份自己独立承担或主持的项目业绩即可。
重点是在质量上!业绩的含金量越高对于评审越有帮助,所以尽量提交合同金额高、回报大或者有获过奖的项目材料。
其次就是工程师论文,申报人需要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具体数量以当地文件为准),还要一篇专业技术报告。
三、社保和继续教育学时
在广东省内评工程师职称,需要在当地缴纳单位社保,这也是参评的一项基础要求,通常是要求申报人缴纳满半年以上的社保,并且申报期间最好也别中断。
继续教育学时是2021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之一,要求完成的学时一共是90个,这90个学时分成了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每个科目所要完成的数量也有所不同。
另外提醒一下,高级职称评审不同于中级,申报高工还需要参与职称答辩,答辩的内容主要也是围绕你的材料去展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也要多加准备。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会务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印鉴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项目申报要件材料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三)基金监督和财务审计科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监督对职业机构的管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受省委托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宣就业有关工作;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负责全市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验收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的审核和资金拨付;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规划和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等工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评定工作;拟订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实施全市安置政策、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市直机关及其在宣有关单位安置、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
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宣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贯彻并实施国(境)外机构在宣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承担培训项目及有关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九)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查处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关政策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推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
(十一)养老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科)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二)医疗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市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定并负责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审核工作;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三)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市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助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并负责考核和监督;承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四)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参与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分配;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劳动模范的推荐评定;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办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
机关纪检(监察)按照《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 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