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入口

【导语】2021安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已下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中级会计师考试采取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的方式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2021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入口,接下来就来具体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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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9日

2、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021年度安徽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系统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考生完成报名缴费,视同报考人员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3、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一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应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

4、必须完成会计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并上传相关资料,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如非必要,无需前往财政部门现场办理。

采集官网:安徽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入口

关于2021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相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报名继续实行“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现阶段希望大家远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误区,按照一定的学习方法,认真进行备考复习。

关于2020年安徽省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你清楚了吗?

关于2020年安徽省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你清楚了吗?各位小伙伴,你想要报名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吗?你想要知道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入口是什么嘛?关于这些问题,不难,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入口: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报名缴费系统为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时间:

全省初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注册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注意:2020年报名入口已经关闭,想要报考初级会计的小伙伴请关注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

会计初级职称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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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是多少?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是: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哪里看?

参加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的人员对报名流程相对熟悉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初次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可能就会对报名流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疑问。那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考生可以统一从哪里查看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参加完考试感觉与心里的预期相差甚远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那么我们可以选择复核考试成绩吗?有疑问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高顿小编这就给您解答。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

一、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哪里可以查看?

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可以在官方网站,即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上查看,当地的财政局或者会计网上也可以查看,考生可以重点关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资讯。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可参照如下介绍。

二、安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可以复核吗?

可以复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就可以,一般复核修改成绩的可能性不大。2022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安徽省]安徽省职称申报咨询网址,安徽省职称网上申报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塌瞎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拆袭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团御空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