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级别及标准
一、见习程序员(AP:assistant progra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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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可以编写代码,达到公司的工作要求。
二、程序员(P:programmer)
基本要求:
本科学历,半年以上工作经验;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达到工作承担要求;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技术能力要求:
负责编写代码,掌握一种主流语言/开发工具,一种主流操作系统,一种主流数据库。
了解和掌握开发作业(PD设计、编码和测试等)的规范和技巧。
所编写的代码质量较好。
能够按照要求编写文档,文档结构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准确。
具有独立理解所担当模块的业务理解能力和问题阐述能力。
能阅读**文技术文档。
三、高级程序员(SP:senior programmer)
基本要求:
获得程序员资格1年以上;或满足程序员级别标准,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完成年度工作量指标;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
所承担的项目满意度达到满意以上。
技术能力要求:
精通一种主流语言及对应的开发工具;精通数据结构。
具有较好的业务理解能力和技术调查能力。
编写高质量代码并具有代码审查能力。
具有详细设计能力。
熟悉系统测试工具,对系统问题具有改善的能力。
能够带领2个以上员工开展工作,成功领导过3个以上不少于5人月的项目/模块的团队项目。
**语达到*级水平或者具有同等水平,能够阅读*文资料,按照要求编写*语技术文档。
了解质量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知识。
四、软件工程师(SE:software engineer)
基本要求:
获得高级程序员资格2年以上;或满足高级程序员级别标准,4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完成年度工作量指标;具有较强的客户沟通能力。
担当过一个20人月以上的项目或累计超过60人月项目的技术负责工作。
所负责的项目客户满意度达到满意以上。
技术能力要求:
精通并熟练运用2种以上的开发工具,至少一种数据库知识,至少一种操作系统知识。
能够很快完成新项目的技术调查工作,能够完成复杂算法的设计,能够设计可重用的和柔韧的软件结构。
具有系统设计能力及系统提案能力。
对系统或项目的技术框架有深入的认识和较丰富的经验。
具有某一领域的行业知识。
具有项目领导能力。
*语达到*级水平或者具有同等水平,能够阅读、编写*语技术文档,具有简单的口语沟通能力。
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知识。
五、资深软件工程师(SSE:senior software engineer)
基本要求:
获得软件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满足软件工程师级别标准,6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完成年度工作量指标;具有较强的客户沟通能力。
担当过一个50人月以上的项目或累计超过100人月项目的技术负责工作。
带领的项目客户满意度满意以上。
完成年度培训工作。
技术能力要求:
精通并熟练运用2种以上的开发工具,至少一种数据库知识,至少一种操作系统知识。
具有整体系统设计能力及系统提案能力。
具有较强的技术筹划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深入了解某一领域的行业知识。
具有大型项目领导能力。
*语达到*级并相当于*级水平,熟练会话和编写*语技术文档。
熟练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知识,并能够推进软件开发过程改进。
六、主任软件工程师(CSE:chief software engineer)
基本要求:
获得资深软件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满足资深软件工程师级别标准,8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5年项目负责人以上经验,累计超过120人月的技术负责人工作。
带领的项目客户满意度满意以上。
完成年度培训工作。
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问题判断与解决能力,创新能力。
技术能力要求:
精通至少一种主流编程语言。掌握至少一种数据库或至少一种中间件。熟练掌握至少一种操作系统。
熟练掌握软件需求分析/大型项目的策划。
熟练掌握软件的系统设计。
熟悉软件的高级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具有分析和规避重大质量问 题的能力。
精通至少一种部门项目相关的业务知识。
*语达到*级水平或相当于*级的水平,熟练会话和编写*语技术文档。
职称管理工作和相关标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完善。
工程师: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工程师(Engineer)和科学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科学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发现一般性法则(General principles),工程师则遵照此既定原则,从而在数学和科学上,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科学家研究事物,工程师建立事物。科学家探索世界以发现普遍法则,但工程师使用普遍法则以设计实际物品。
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通常所说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全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试和应用计算机考试。
在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工程师称谓的使用被法律所限制,必须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没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违法。在美国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类似法律存在,通常只有在专业工程考试取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围一般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况下才会执行。
合肥abcde类人才认定标准
合肥abcde类人才认定标准: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D类:市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
E类: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等。
职称分类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与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对比:
取得中级技能(中级工)资格,相当于技术员待遇;
取得高级技能(高级工)资格,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待遇;
取得技师资格,相当于工程师待遇;
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待遇。
一些工业发达地区,因为高级技工奇缺,有些人员的待遇福利甚至接近公司高管水平。
扩展资料
1、教授和研究员的区别
研究员和教授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教授一般在高校,而研究员一般在研究所,两者平级。研究所没有本科生,所以研究员不用给本科生上课;而教授有的给本科生上课,有的只给研究生上课。研究员科学研究机关中的高级研究人员,相当于教授;副研究员相当于副教授。
在中科院都用研究员的职称而不用教授。教授可以兼做研究员,但是研究员不一定是教授!教授可以给学生上课,但是研究员好像没有听说有授课的! 教授貌似好像是有编制的。
2、教授和高级工程师的区别
在高校体系里,高工一般对应副教授,而且高工属工程系列,通常是实验员中有资格招生的老师。一般情况下,高工不如教授。
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相当,副教授、副研究员、高工相当,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相当。一般情况下,副教授、副研究员、高工有资格参加硕导遴选;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有资格参加博导遴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安徽省软科学四类职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安徽省软科学四类职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安徽省软科学四类职称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安徽省软科学四类职称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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