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方式,最好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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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0551-2628666
户口咨询:0551-2998284
档案查询:0551-299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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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
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
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
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
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
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
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
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
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
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
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
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
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
面的配套法规,拟订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
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
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
导协调全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
件,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七)承办以省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
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三)归口管理来皖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
(四)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五)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
(六)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2013年6月至7
月,省人社厅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全省人社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共分两期进行,每
期培训时间为5天。厅领导、部分市和省直管县人社局长以及厅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74人参加
了培训。
厅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6月24日,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志祥同志出席之一期培训班开
班式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机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风上严格要求,行动上高
度自觉,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
一要提高认识,排除干扰,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学习。二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学习与贯彻
党的十八大对人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
生的新要求相结合,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和举措。
三要延伸培训效果,将学习成果带回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领导
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四要严格要求,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
管理。
参考资料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光政务平台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
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哪里看?
参加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对报名流程相对熟悉,初次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可能就会对报名流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疑问。那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考生可以统一从哪里查看?参加完考试感觉与心里的预期相差甚远,那么我们可以选择复核考试成绩吗?有疑问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高顿小编这就给您解答。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一、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哪里可以查看?
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可以在官方网站,即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上查看,当地的财政局或者会计网上也可以查看,考生可以重点关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资讯。安徽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流程可参照如下介绍。
二、安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可以复核吗?
可以复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就可以,一般复核修改成绩的可能性不大。2022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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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级职称(工程师)向那个部门申报?
职称评定有两个渠道。一是国有单位的人事部门;二是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无单位人员评职称,可登陆当地的人社局网站报考,或: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见图:
职称申报有个属地原则,个人不能直接申报,人社局只接受当地单位的申报。如果个人需要申报,大概是这个流程:
1,找当地的企业单位挂* 人事关系,或通过当地人才中心挂* ,
2,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解决社保问题,因为大部分地区申报对社会保障有要求。
3,有申报单位,有社保后,再到区人才中心,或区人社局去咨询具体申报政策。一般都是逐级申报的,从区人社局申报到市人社局参加评审。
个人处理这类问题,往往很浪费时间,而且很多问题不一定能解决好。这个时候需要考虑找中介机构合作。
2021年安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中级会计考试,安徽成考网整理 "2021年安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安徽成考网资格类考试栏目!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2021年度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我省2021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继续实行“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七)2021年度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系统报名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考生完成报名缴费,视同报考人员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月20日前,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会考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 3月31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29日,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3. 8月10日前,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考办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 9月1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5. 9月4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市会考机构按规定要求及时上传考试数据,确保上传数据完整。
6. 10月2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中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市会考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7.11月20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及审核情况书面报告。
8.11月25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会考机构应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宣传力度,扩大中级资格考试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各市会考机构应于考试开始前2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会考机构应在全国会计考办发布考试成绩后,及时发布本地区成绩合格考生资格审核的通知,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后续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会计考办将视情况对各市发证审核情况进行抽检。
(四)各市会考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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