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教高级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材料

评审表两份安徽中小学评职称材料中职,鉴定表一份,考试报名表一份以上是档案袋中已有安徽中小学评职称材料中职的,自己准备的有:(1)证书袋中: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综合类表彰证书,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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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中级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普通话证书,创新案例合格证书;(2)

教育叙事

一篇,

班主任工作总结

一份,(3)教育教学获奖情况,

一学年

教案(4)市级论文

安徽省教师,申报中一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者应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分类规范整理,每类材料应由“材料标签”和目录。各类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有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单位出具的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报告;

2、破格晋升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受综合表彰的证书或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并在证书上注明表彰文件编号)。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必备证件:①毕业证;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批文);③聘任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继续教育证。

2、其他材料:①校长岗位(提高)培训证书;②职称晋升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文件要求必备者提供);③支教证明(中学高级申报者);④转岗申报者所在单位说明转岗原因的证明材料及报告;⑤破格申报的专题报告(县教育、人事部门出具)。

3、说明: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始证件;若毕业证遗失,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从档案中复印有效材料,加盖县市区教育局档案管理印章。

三、教育教学类

1、教学设计(教案)。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选出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可做出标记或单独抽出。教学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必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验印并证明由本人撰写的原始教学设计。

2、教育教学经验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不少于2000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的见解,不少于1500字。以上材料必须经学校验印证明其真实性。

3、教学工作量及出勤材料。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教学工作时间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周课时不少于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凡一个基本任期内工作量不满或有旷课现象或从事教学时间不满一个基本任期的不予评审。由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验印的一个任期内的原始材料:授课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

4、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材料。申报2007年1月1日后组织的业务考核方为有效。提供本人撰写的教学设计或讲稿,不少于3人的听课记录及综合评价意见和评价等次,组织单位要证明听课专家的身份,由听课专家签名后密封,组织单位验印。

5、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工作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教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3年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1年以上。提供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1500字)、学校证明其承担和胜任该项工作情况和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原件。

6、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材料。经学校验证的原始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8次的听课记录及校本研究活动记录。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还应由学校提供是本学科骨干教师的证明;经学校和组织单位验印证明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1次的校内公开课和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次的校际公开示范课的开课通知、备课笔记、评价意见。

7、教育教学成绩材料。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成绩要求的9项之一,并附相应的证书、手续完备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及其他经学校证实的原始材料。

8、支教材料。支教文件、支教学校的证明课程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等。

四、教科研材料类

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2005]6号文件规定的教科研方面的相应条件,应提供文件规定的手续完备的有效材料(所有材料须附原件,如证书原件、论文原文、刊物原件、原始会议通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五、表格类

1、评审表:高级职务一式三份,中、初级职务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审查表一式一份。

六、整理规范要求

1、“评审表”、“档案袋”统一印制,以保持材料的规范统一。

2、材料分类填写“材料标签”及目录,装订整齐美观;整理装卷时,可将教案、听课记录、评审表另放于后。

3、档案袋表面填写规范,保持整洁;袋口及两侧、底部的接缝处适当用透明胶衬托,以防档案袋破损遗失材料。

[安徽省]安徽中小学评职称材料中职,2020安徽省中小学职称评定文件

2021淮南市教师年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条件为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具体文件如下:

各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1〕69号)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置的具有教育教学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

各地、各校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_2016_317号)精神,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标准

2021年,申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执行。

四、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推荐申报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1.高级讲师。市属学校申报,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县区所属学校申报,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其他部门办学的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开具委托评审函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评价标准条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批。

2.讲师。市属学校,由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县区学校,由学校报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其他部门办学的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开具委托评审函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委托至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助理讲师。市属学校,报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市人社局认定。县区属学校及辖区内其他部门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县区人社局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审核受理

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各类材料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且所在单位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经公示、不签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年度评委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的人员,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评审方法

1.高级讲师资格评审。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评审合成分由面试总分和材料量化得分组成。面试命题与评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面试: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时间为15分钟,申报人随机抽取课题,在1个小时内设计教案。所使用的教材为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教材。面试分达到优秀(85分)以上方可申报评审。

材料:申报材料评审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材料分未达到合格(60分)以上的,评审不予通过。

2.讲师资格评审。申报讲师资格,按要求进行考评课考核,考评课时间和课程安排,县区学校(含所在辖区其他部门办学的)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市属学校由各学校负责,市人社局、教育体育局适时进行抽查。各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成立3-5人的学科评议组,对参评教师进行学科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两个档次。考评课优秀以上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审查后委托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考评课(无生或有生上课)评议结果未达到优秀(85分)以上的不予参加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发证。

五、时间安排

2021年度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9月份开始至11月结束,12月完成各级报批工作。市级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5日。讲师、高级讲师评审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六、政策要求

(一)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方可上报。

(二)实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精神,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反映教师平时教育教学的成果与业绩,申报人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由省人社厅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要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不得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而提供虚假材料。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须分别填写《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和《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各级审核部门层层承诺严格把关。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评审已通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对参与造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