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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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加大了向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 。

[安徽省]安徽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标准,安徽省中小学职称评审标准解读

安徽中小学教师心理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中小学教师心理职称评审条件为:

1、教师师德良好,没有出现过师风不正的问题。

2、教师教育质量高,学生及学生家长反馈良好。

3、教师心理素质良好,心理考核必须通过。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较好地完成任务。

2、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练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4、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较好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获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7、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奖项。

8、参加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并结题。

9、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一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二级教师评审条件: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较好,工作量饱满。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初中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

三级教师评审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或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