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免考政策有哪些?

CPA免考政策为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CPA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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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申请人申请免试科目

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提交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一定要确保其真实性。地方办一定要认真审核免试申请人提交的免试科目,不符合的应当给予驳回。

若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机构不属于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的,应当审查该机构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注会免考条件是什么

注会免考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徽省高级职称cpa免考的人员安徽省高级职称cpa免考,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安徽省高级职称cpa免考;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安徽省]安徽省高级职称cpa免考,安徽省高级职称cpa免考吗

CPA的免试政策是怎样的?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根据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的部分考试科目豁免协议,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豁免部分科目。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有CPA可以免考的哪些证书考试科目

有CPA可以免考的考试科目有:

1、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

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2、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

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3、中国CPA可豁免国际AIA证书12门课程

根据国际AIA规定: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AIA考试时,可以豁免1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1、之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工作,提高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全国免试管理工作。

3、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负责本地区免试审查、上报及下发工作。

4、第四条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5、第五条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当填写《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6、第六条 地方考办应当严格审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单位为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外单位的,应当审查该单位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为破格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地方考办应当审核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公章效果不清晰的,地方考办应当说明情况,并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姓名处加盖公章。

7、第七条 地方考办应当准确界定免试年度、免试科目。免试年度应当为应考人员提交申请的年度,并不得早于高级技术职称的批准年度。申请人应当于当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申请。

8、第八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递交的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上报文件包括:

(1)地方考办关于考生申请免试的请示;

(2)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汇总表;

(3)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4)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中“地方考办意见”栏内,地方考办应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资料中应当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9、第九条 在上报文件时,地方考办应当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传电子数据。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存地方考办,复印件存财政部考办。

10、第十条 财政部考办负责对地方考办上报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予以正式批复。

11、第十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

12、第十二条 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的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豁免申请表;

(2)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会员证书复印件;

(5)近期标准护照照片。

13、第十三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收到豁免申请后1个月内审核确认,并以中注协名义制发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通知书。

1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28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免试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以下情形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免试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

1.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管理、统计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不受任何限制,可申请免考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的一门专业课。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专业组织达成协议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部分科目的豁免。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的报名入口?

为了帮助之一次报考的同学,小编准备了报名入口,内容如下:

入口一(电脑端):通过网址:报名

入口二(手机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官方账户申请。

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CPA免考条件,你有符合免考资格吗

一、全国统考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港澳台及外国人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按互惠原则签订的互免协议免予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 三、欧洲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及豁免条件 (一)中国公民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按互惠原则签订的互免协议免予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