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水浒传李忠的经历。
人物简介李 忠排 名:坐第86把交椅。籍 贯:濠州定远(今属安徽)绰 号:打虎将。星 号:地僻星。出现回目:第3回上山回目:第58回阵亡回目:第98回上山前身份及职业:桃花山头领。上山原因:占据桃花山后盗了呼延灼的战马又联合二龙山打青州,随后上梁山。梁山职务:步军将校第八员。武 器:梨花枪。必杀技:千树梨花。主要事迹:原是史进的启蒙师傅,常在江湖使枪棒卖药,后与梁山第87位好汉周通同在桃花山起事。因吝啬小气,常被鲁智深嘲弄,上梁山后,多次与宋江出征。结 局:征方腊时被乱箭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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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事迹
李忠原来是江湖上使枪弄棒卖药的,头尖骨脸似蛇形,人称“打虎将”,他是教史进武艺的启蒙老师,为人很吝啬,被豪放的鲁达瞧不起,在梁山一百单八位好汉中他被描写得最小气。武艺只是二三流,不过从书中他的两份职业来看,李忠却是指着他的枪棒本事吃饭的,花架子还是很不错的。后来,史进到延安府去找他的恩师王进,在渭州遇见了卖艺的李忠,又遇见了提辖鲁达。因鲁达拳打恶霸镇关西,李忠离开渭州,路过桃花山时,被山大王“小霸王”周通拦截,李忠打败了周通,上桃花山坐了之一把交椅。后来大将呼延灼攻打桃花山,桃花山抵挡不住,李忠同周通请二龙山鲁智深、杨志、武松相助,后一起归顺了梁山,做了步军将校第八名,是梁山第八十六条好汉。在征讨方腊时,随军攻打大将庞万春驻守的昱岭关,关上突然箭如雨下,李忠与其他五名好汉纵有本事,也躲不过这般箭矢,都当场毙命。
绰号的由来
李忠被称为“打虎将”,许多读者不以为然,认为李忠徒有虚名,比起打虎英雄,天下闻名的武松,差得很远。李忠是个使枪棒卖药的,武艺平平,加之他太过小气读者印象里就更觉得他是个典型的江湖小人物,只是通过展示自己的身体强健好为自己的膏药做宣传,而这个绰号是他自己起的,完全是自卖自夸。还有读者称李忠卖过虎骨酒,所以人们才说他能打虎。不过,李忠的绰号由来,在原著中其实有解释,对李忠的赞诗中提到“打虎将军心胆大,李忠祖是霸陵生”。说明李忠胆子很大,并提到关于霸陵的故事,当年李广被剥夺官职,晚上回到霸陵,因时辰太晚,城门已关,小小的霸陵尉遵守规定,不让李广这位当世名将进城,李广真可谓虎落平阳。所以,李忠胆子大,敢找强权之人的麻烦。故而得名。
水浒传李忠性格特点
李忠,外号三个字,打虎将。但这个外号只是一个恭维之词,李忠本人的武力值一般般,智谋也不外如是,他还有一个典型的人物特征,那便是吝啬。但他的那种吝啬又不同于葛朗台的吝啬,李忠吝啬是因为他囊中羞涩。
《水浒传》全文中对于李忠的描写为何就给人留下了吝啬两字呢,这里要回归原始创作,看看他的出场描写。李忠本就不是为官者、也不是大富大贵者,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老百姓,职业是卖膏药的,可以说是生活在底层的一员,在他身上代表了那时候老百姓的贫苦缩影。
李忠与史进有一段渊源,曾经是史进的之一个师父,虽然并没有教授什么本领给史进。一日,史进和鲁达正在街上溜达,看到了被人群围观的李忠,史进看到师父感到惊喜,便出言邀约李忠与他们一起去吃饭,李忠之一反应是要将这生意做完赚得银子后再去找他们两位,奈何鲁达很烦他这种小家子气,便把他的生意搅黄了。在吃饭的时候,又碰上一对被人欺负的父女,鲁达拿出五两银子、史进掏出十两,而李忠掏空了荷包也只拿出二两银子,这里鲁达便更加看不起他,觉得他是一个不爽快,吝啬之人。
怎么评价李忠
打虎将李忠简介:李忠《水浒传》里的人物,外号打虎将,但武功平平,为人小气,是九纹龙史进的师父,占据桃花山后盗了呼延灼的战马又联合二龙山打青州,随后上梁山。投奔梁山后,坐第86把交椅,步军将校第八员。后在征方腊时被乱箭射死。死后追封义节郎。
“头尖骨脸似蛇形,枪棒林中独擅名。打虎将军心胆大,李忠祖是霸陵生。”从诗中看来,李忠相貌不敢恭维,人虽有胆量,但功夫并不出众,他是汉将李广的后人。李广是陇西成纪人。陇西成纪在今天的甘肃静宁西南。
李忠是生长在濠州定远。定远在今天安徽。他学得祖传枪棒功夫,并以此行走于江湖之间,靠卖艺卖药为生。他的形象与薛永互补,丰富而生动的表现了他们所从事的这个行当。浪迹天涯,居无定所是这个行当的特点。他是史进的首任武术教练,因他武艺不精,史进在他这是没有学到真功夫,是禁军教头王进的点化,才造就了史进的一身功夫。因他生得健壮,人称绰号打虎将,没见他有打虎的事实,名不副实。
李忠为人小气,小气的原因,除了性格因素之外,同职业也有关,没有听说那个是靠走江湖买大力丸成为富人的。通过一件事,李忠的小气表现得很充分。
在渭州的街头,正在卖艺卖药人的李忠,遇着到此寻找王进的史进和本地提辖鲁达,三人相约到酒店吃酒,席间,鲁达提议要资助受了镇关西骗的,卖唱的金老汉和女儿翠莲,鲁达随身只带了五两,全拿了出来,史进贡献了十两,轮到李忠只拿出二两。鲁达怪他小气。李忠的小气后来遭到鲁达的报复。
在江湖上混不下去的李忠,和桃花山的强盗周通混到一起,坐了桃花山的之一把交椅。周通要霸占民女,被路经此地的鲁达阻止了。鲁达随他们来到桃花山,没有想到,满桌子都摆放着金银酒器,这二个人却说要打劫些銭财送给他,鲁达见不得,就找机会,将满桌的金银酒器,踏扁了,收在包裹里,走了。
只有鲁智深会出这样的手段,教训小气人,可李忠对此并无怨恨,此后的件事说明了这一点。桃山花盗了呼延灼的宝马,呼延灼带青州兵马来打桃花山,周通出面迎战,六七个回合就败下阵来,身为寨主的李忠出主意,要周通去二龙山求援,周通怕鲁智深因过去的过节而不会来援,李忠告诉周通:“他那时打了你,又得了我们许多金银酒器,如何倒有见怪之心?他是个直性的好人,使人到彼,必然亲引军来援应。”果然鲁智深带着武松、杨志来了。李忠不愧为江湖中的高手,能识人。
李忠为人小气,做事也谨慎,小气和小心往往关联。他武功不高,但关健的时侯也不怯阵,只是小心一些,遇着呼追灼,斗了十多个回合,见不是对手,知趣的走了。打高俅时,他和郑天寿、薛永、曹正一起活捉了颖州汝南节度使梅展。征方腊,打宣州,张青用独门绝技,一石子打中了潘濬,李忠乘机,检得便易,杀了潘濬。攻打独松关时,周通被对方厉天闰砍死,他侥幸带伤逃了。攻打昱岭关时,他死于乱箭之下。李忠的谨慎,终没有逃过这死劫。
李忠的小气是有节制的小气,也是可以理解的小气,小气让李忠显得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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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的李忠是哪里人
地僻星打虎将李忠,濠州定远人,使枪棒卖药为生,初在桃花山落草做头领,三山入伙打青州后上梁山入伙,为山寨步军十七将校之一。第三回出场。
这里的濠州即现在安徽凤阳县附近,今定远县在凤阳以东50公里
政治第二小问
五万以上
合检刑诉〔2013〕47号
被告人毋保良,男,1960年11月15日出生于安徽省萧县,身份证号码342201196011151213,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原系萧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曾历任萧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住宿州市埇桥区南关办事处西昌南路220号2栋2单元10室。被告人毋保良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9月4日经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合肥市公安局执行拘留,2012年9月14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17日由合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侦查机关以被告人毋保良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12月1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并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3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毋保良利用其担任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手表一块。具体事实如下:
1.2009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萧县个体建筑商周长青和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秀芝人民币共计900万元,为两人购买、开发萧县老火车站地块等事项提供帮助;2008年8月和2009年上半年,毋保良还先后收受吴秀芝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和人民币5万元,为安徽皖王面粉集团申报国债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
2.2010年至2012年期间,萧县计生委主任李令成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5万元(其中李令成和王忠华共同送2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3.2006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联华超市总经理孙烽人民币共计48.2万元,为其企业购买商业用房、申报项目、落实项目选址等事项提供帮助。
4.2008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林平纸业公司总经理李建设人民币共计44万元,为其申请银行贷款、解决朋友儿子工作等事项提供帮助。
5.2008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萧县建宇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黄美增人民币共计35万元,为其企业开发萧县虎山农贸市场地块等事项提供帮助。
6. 2007年至2008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柏星置业公司法人代表马小军人民币共计33.8万元,为其企业开发萧县龙城镇西关土地等事项提供帮助。
7. 2010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安徽新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锐元人民币共计20万元、美元1万元,为其企业征用土地、申请政府借款等事项提供帮助。
8.2005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宿州市泉沟矿业公司董事长丁辉人民币共计27万元,为其企业发展、收购煤矿等事项提供帮助。
9.2007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工程建设总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程鹏人民币共计25万元,为其企业承揽工程,回笼工程款等事项提供帮助。
10.2010年4月的一天,萧县松信鞋业公司董事长程祖伟为了在萧县投资能得到支持和帮助,送给毋保良人民币20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后在2012年春节前,毋保良将该20万元退还。
11.2007年至2012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永兴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孟繁兴人民币共计12万元、美元1万元,为其企业承揽工程、回笼工程款等事项提供帮助。
12.2005年至2006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安徽省淮北圣火矿业公司党委书记张全贤人民币共计17万元,为其妻弟经营的萧县柴山煤矿的发展提供帮助。
13.2007年至2008年期间,毋保良两次收受萧县建设工程总公司经理王平珠人民币共计16万元,为其企业回笼工程款等事项提供帮助。
13.2007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公司董事长孙玉政人民币共计16万元,为其企业发展、办理土地证过户、争取用地指标等事项提供帮助。
14.2008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萧县津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黄传伍人民币共计15万元,为其企业开发世纪家园小区拆迁净地等事项提供帮助。
15.2008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宿州市金黄庄运输公司董事长张守刚人民币13万元,为其企业业务的开展、征用土地等事项提供帮助。2012年春节前,毋保良退还张守刚人民币5万元。
16.2007年至2008年期间,毋保良两次收受个体商人高进林人民币共计13万元,承诺为其民事诉讼、开发土地等事项提供帮助。
17.2008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四次收受萧县东方玻璃公司董事长李玉正人民币共计12万元,为其企业建设施工和申请贷款等事项提供帮助。
18.2005年至2007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东方玻璃厂原厂长李兴东人民币共计12万元,为其企业发展、新厂址建设等事项提供帮助。
19.2007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华龙耐火材料公司法人代表李祥慈人民币共计11.5万元,为其企业征用土地和亲属工作调动等事项提供帮助。
20.2005年至2006年期间,毋保良三次收受萧县忠辉煤炭开采公司总经理王炳忠人民币共计11万元,为其企业恢复生产等事项提供帮助。
21.2008年,毋保良两次收受宿州市江源水业公司法人代表吴秀娥等人人民币共计10万元、购物卡0.4万元,为其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帮助。
22.2010年春节后的一天,江苏志宏物流公司总经理马健为了其企业的发展能得到支持和帮助,通过王卫群送给毋保良人民币10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23.2005年3、4月份的一天,毋保良收受安徽龙盘公司董事长刘湘盘人民币10万元,为其企业招商引资提供帮助。
24.2011年元月的一天,毋保良收受宿州市清大矿业公司董事长黄克人民币10万元,为其企业平息矿地纠纷提供帮助。
25.2008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个体建筑商唐毅人民币共计9万元,为其在萧县承揽工程提供帮助。
26.2007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金鸽面业公司董事长张慈平人民币共计8.5万元,为其企业发展、申报补贴等事项提供帮助。
27.2006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中煤三建集团安徽安厦房地产公司经理乔志刚人民币共计8万元,为其企业在萧县开发凤山花园小区提供帮助。
28.2005年至2008年期间,淮南市科瑞商贸公司总经理王坤为了企业发展能得到关照和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7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29.2003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金岗面业公司经理王庆习人民币共计5.5万元,为其回笼工程款、企业经营、朋友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
▲30.2008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四次收受萧县体育局局长邢华及其妻子萧县卫生局副局长兼疾控中心主任王建乐人民币共计28万元,为两人的职务恢复和调整提供帮助。
31.2008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财政局局长刘善安人民币共计28.4万元(其中刘善安和王奎共同送2.4万元)、美元1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32.2004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明人民币共计24.4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33.2004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人大常委、城建环资委主任胡永书人民币共计22.3万元,为其个人和其亲戚的提拔提供帮助。
34.2004年至2012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住房建设局局长赵华人民币共计29.7万元(其中赵华和王卫群共同送1.7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35.2008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华人民币共计21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36.2008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统战部部长朱冠军人民币共计15.5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37.2003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黄口镇党委书记蔡辉人民币共计22.8万元(其中蔡辉和李忠新共同送8千元,和杜广义共同送2万元,和闫景才共同送2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38.2005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招商局长朱伟人民币共计13万元、美元1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39.2003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永堌镇党委书记李忠新人民币共计18万元(其中李忠新和余德广共同送0.5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40.2003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交通局局长李祥龙人民币共计17.7万元,为其职务的调整及其亲戚建门面房等事项提供帮助。
41.2007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经济开发区主任欧阳飞人民币共计17.7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42.2004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王保平人民币共计17.3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以及个人和儿子工作的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
43.2004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李乐忠人民币共计16.2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44.2004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王寨镇党委书记许成伟人民币共计16.1万元(其中许成伟和彭凌昌共同送0.1万元,和李红权共同送2.5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45.2006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祖楼镇党委书记魏光新人民币共计14.7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个人的提拔以及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等事项提供帮助。
46.2007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大屯镇党委书记常加强人民币共计13万元,承诺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47.2003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张玉成人民币共计12.2万元(其中张玉成和李明华共同送1万元,与王兵洁共同送0.5万元),为其单位财政拨款、购买设备等事项提供帮助。
48.2011年7、8月份的一天,毋保良收受宿州市埇桥区汴河派出所所长沈岩人民币10万元,为其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49.2006年至2012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组织部副部长王兵洁人民币共计8.4万元(其中王兵洁和李明华共同送0.5万元),为其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50.2004年至2008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科技局纪检组长朱召航人民币共计7.2万元、购物卡0.5万元,为其职级调整及其父亲工资关系的解决提供帮助。
51.2008年至2012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公安局局长单严法人民币共计7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
52.2008年至2009年期间,毋保良两次收受萧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治德人民币共计7万元,为其职级的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
53.2008年至2011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农委主任朱亚光人民币共计7万元,为其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54.2007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冯文超人民币共计6万元,为其个人的提拔提供帮助。
55.2003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粮食局局长陈峰人民币共计5.9万元(其中陈峰和王卫群共同送3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56.2004年至2012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忠诚人民币共计5.8万元、购物卡2万元,为其职务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
57.2007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多次收受萧县安监局局长赵旭人民币共计5.1万元,为其工作的开展和职务的调整提供帮助。
58.2005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皇藏裕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郑东方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9.2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2009年,毋保良收受郑东方驾驶员田振通过郑东方送的人民币3万元,为田振儿子工作的安排提供帮助。
59.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闫集镇党委书记陈高飞等人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5.8万元(其中陈高飞和王世新共同送4.4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0.2003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杜楼镇党委书记郑永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9.1万元(其中郑永和任其民共同送2.4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1.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民政局局长蒋武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9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2.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卢伯华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6.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3.2008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水利局局长孙璞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7.8万元(其中孙璞和杜尚训共同送2.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4.2003年至2010年期间,萧县副县长王奎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5.8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5.2005年至2012年期间,萧县政法委书记王忠华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10.6万元(其中王忠华和蒋翠萍共同送0.6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6.2003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林业局局长余德广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6.1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7.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官桥镇党委书记王志勇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5.5万元(其中王志勇和夏茂共同送2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8.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庄里乡党委书记李祥振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和职务调整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6.5万元(其中李祥振和郑玉航共同送2.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69.2003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总工会主席李明华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8.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人民币共计5.4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70.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张平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和职务调整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6.2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71.2003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政协主席陈安源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5.7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72.2003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政协副主席王安民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6.6万元(其中王安民和彭凌昌共同送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73.2007年至2011年期间,萧县人大副主任朱以书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共计7.8万元(其中朱以书和吴书平共同送6.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74.2006年至2010年期间,萧县发改委党组书记毛伟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多次送给毋保良人民币7万元(其中毛伟和王彪共同送0.5万元),毋保良予以收受。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归案经过、户籍证明、任职文件、营业执照、工程协议等书证;2.证人梁尚敏、纵瑞勤、姜连杰、吴秀芝、周长青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毋保良的供述和辩解;4.物证手表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毋保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手表一块,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 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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