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助理政工师是企业自己评定的吗?一般是什么时候评定呀?

皖宣字〔2011〕22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省属企业:

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7月4日

主题词:职称 思想政治工作 评定 规定 通知

抄送: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0份)

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广大政工人员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政工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我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工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办发〔1990〕8号)和全国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经常化以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定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严格、认真、审慎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特殊情况按管理权限报经同意后可推迟评审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审。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申报的各级政工人员。按照本规定通过相应级别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政工专业任职资格人员,由相应的政工职评主管部门行文通知呈报单位,进行资格公布。

第五条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取得各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合格者由相应的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颁发统一印制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章 范围和对象

第六条 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参评。具体包括:

(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在党办、纪检、组织、宣传、研究、统战、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在精神文明、宣传教育、行政监察、武装保卫、计划生育、人民调解、信访、老干部、人事等岗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转岗到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对已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组织考核,符合相应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评定与原专业技术资格同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因各种原因,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2年的;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申报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个别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四)年度(任期)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人员(对于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申报)。

第三章 标准条件

第八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名称和级别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其中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九条 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条 政工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比较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三)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 助理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本职岗位中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理论水平、实际能力和经验。

(三)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 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二)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三)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述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

(四)大学专科、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4年;获得双学位或在职研究生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十三条 高级政工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三) 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取得中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不少于3篇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5年;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职务满2年。

第十四条 政工人员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不得提前申报晋升或越级申报晋升。对于个别任职期间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以及外语水平的限制,破格评定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具体破格条件:

(一) 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高级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全国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二) 破格评定政工师任职资格,除了要符合政工师任职条件(一)、(二)、(三)条款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单项奖。

5、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第十五条 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实行考核定职。即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按拟确定的专业职务级别,报经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其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认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四)获得博士学位后,可确认政工师任职资格。

第四章 评委会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应由政治理论和专业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高、中、初三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省、市、县(市、区)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和管理。各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

第十八条 省直厅局、省属大型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市直委局、市属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建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十九条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11至13人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对全省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

第二十条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至11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其中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要负责对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评定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资格评审以及对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一条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委员须具有政工师以上任职资格或相当条件,主要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工员及助理政工师任职人员的资格评审和对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

第二十二条 不具备成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其申报评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进行评审,也可委托高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代评。

第二十三条 组建评委会时,原则上还应设立评委库,人数为评委会规定人数的2至3倍。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资格的以及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第二十四条 评委库成员人选由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负责征求推荐和遴选(有关单位在本系统内推荐后,报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评委库成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3年,每届作适当调整,每次调整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二十六条 设立评委库的,在评审会议召开前,由相应政工职评部门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委会。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委会组成人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上级政工职评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停止评委会工作,取消相关评委资格,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或收回评审权。

第五章 申报和评审

第二十七条 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本专业级别规定的申报条件,由个人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见省政工职评办印发的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确认(需加盖公章)、组织群众评议、考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提交相应的政工职评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可通知呈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办。凡有下列情形的,可不予受理:

(一) 未按本规定出具委托评审函的;

(二) 非政工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三) 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的;

(四)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

(五) 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三十条 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对申报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严格控制参评范围,不准降低政治标准,不准放宽评审条件。对虚报资历、假冒岗位、伪造学历、剽窃成果等不正当做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或任职资格),且3年内不予受理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报送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应根据同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召开评委会,出席委员不得少于规定的人数。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并在正式开会前,先组织出席评委学习有关评审政策、程序、纪律等。评审时,由政工职评部门报告有关评审材料的审查情况,各位评委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评委会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为通过。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评审通过的人员,其资格取得时间,即从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 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部门,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积极向广大政工干部和职工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把申报和评审的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政策标准公开、申报人员及其条件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增强职评工作的透明度。

第六章 工作机构

第三十四条 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解释有关政策;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高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全省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市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省直厅局和省属大型企业设在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向获得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和组织岗前培训;负责对本级以下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主管局的党委宣传(政工、人事)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地、本部门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负责对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申报材料的初审;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精神。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岗位。事业单位设岗还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进行。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设高级专业职务,个别需要评聘高级专业职务的,应报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第三十八条 聘任。实行聘任制单位取得任职资格的政工专业人员,其专业职务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设岗方案限额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主聘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决定聘任,聘期一般为1至3年。各单位应与受聘的各级政工专业人员签订聘约,明确其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聘期。受聘后的待遇,按照中办发〔1990〕8号及皖发〔2000〕7号文件规定的“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的精神办理。

第三十九条 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在符合申报相应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比照同等同类人员,三年内可直接申报(初评)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且职称外语可免试。

第四十条 政工专业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办法。

(一)政工人员的专业年限可按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总年限累积计算至评审当年年底,满12个月为1年。具体规定是:

1、转入政工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2、由党政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事业单位或从党政机关分流、军官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人员,其原在科级、部队连职以上岗位的履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政工专业年限。

3、曾担任过乡镇党委委员、妇联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等职务的,可作为政工专业年限累加计算。

(二)政工专业人员的任职年限从受聘专业职务之月起计至申报晋升的当年年底,满12月为1年。具体规定是:

对于转岗前后均评聘了专业职务的人员,申报晋升时,其原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可与政工专业职务履职年限合并计算。

第四十一条 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要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要求执行。

第四十二条 关于论文、著作问题,须在含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申报高级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申报中级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出版有标准书号(ISBN)的专著(合著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字)。不含副刊、增刊、论文集等。作者要求为本人独著或之一作者。申报提供的论文不得在同一年度集中发表。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徽职称评审条件2017?

为什么安徽2017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定工作到现在没有通知

中抄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2017年提交的安徽省中级职称评审结果

稍安勿躁估计是在一到二月左右,具体你可以去咨询安徽人事局相关部门,职称评审考试

2017年陕西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017年最新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最新改革政策我报名辽宁中级职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首先报送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辽宁最新利好政策://blog.sina.cn/s/blog_1742259760102wsgm

2017年上海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评审报名条件时间流程

评审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该年份12月底。

1、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2、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审核:

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

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5)安徽职称评审条件2017扩展阅读

具备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关于申报2017年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哪些资料和条件

职称评审申报资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学历毕业证扫描件;

3. 身份证扫描件(两面) ;

4.近期2吋免冠(红底或蓝底)相片一张;

5.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扫描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

6.相关成绩 论文

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6)安徽职称评审条件2017扩展阅读

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份数要求多的系列只装订一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2017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及高级晋级评定时间

您好,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系列都是不同的,比如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等等

同样,高级晋级评定时间也不一样

2017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2017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谢谢!

2017年中级职称评审有什么要求,还是很严格吗

一、 中级职称评审是指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职称由个人考试获得,无需专家委员会评审。

二、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外语能力要求

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文件见附件)中的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考试成绩作为量化评审的内容。

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四、计算机能力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对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amp;Office)》,有效期一律至2008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只能在一个专业技术级别评审时有效,评审通过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证书上加盖已评审使用的专用章。

五、填报材料及真实性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对象要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评审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9)安徽职称评审条件2017扩展阅读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及《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上报电子版。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表》批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1)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可从下面材料开始,并另附材料目录)

(12)论文、论着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着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1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1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5)《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2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着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2017年报名条件中高级职称评审流程

一:2016年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二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材料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 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复印件。

2.中级职称: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可不需要)、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3.高级: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本科满十年可不需要)、个人简历、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可不需要)、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三: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准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评审人员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

政工师是什么,职称如何评定

政工师相当于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政工师职称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申报评定的,不用参加考试的。

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

政工师级别分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四个级别。

具体评聘对象为:

1、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3、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4、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扩展资料:

中级政工师任职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或文章,由地(市)、厅(局)政工职称办(职改办)或省企业政工职称办分送同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各一名进行鉴定,其中一篇应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3、熟悉本职业务,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2年,一般发表思想政治工作论文2篇;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工师

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政工评审政策体系

一、进行政策调整,努力实现政工职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1.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市政工职评办在继承政工职评工作传统的基础上,对现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先后起草完成了《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补充意见》、《天津市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问答》、《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受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实施意见》、《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办法》及关于《天津市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问答》的补充规定等8个文件,并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于2003年开始实行。新修定的政策在保留原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申报人员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考评,构成了对政工专业能力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系,使政工职称的评审和聘任、政工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政工职评部门和政工专业人员的管理,有了可考核、检查、评鉴的依据,健全了评、聘、管、训的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政工职评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了一步。

2.扎实稳妥地搞好高级政工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的评审工作。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4月9日至5月18日,在我市商业系统和和平区进行中、高级政工职称评审工作试点。试点中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政策,并及时总结推广了5个试点单位评审工作的经验。在此基础上,6月18日召开市政工职评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培训政工职评工作骨干。申报评审过程中,市政工职评办多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讲解政策、咨询服务、排忧解难。还组织了市高评委学习会,介绍政策,汇报审阅卷情况,并听取和落实了高评委会的指示和要求。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认真负责,严把政策,严格标准,经过层层推荐筛选经高评委会通过,有563名政工人员获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今年,是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职称的首评年。根据怀远部长要“严格把握政策,要少而精”的指示进行了首评试点。在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对象推荐小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对象参评作品评阅小组”及申报、推荐、答辩、作品评阅、审卷评审等评审程序的同时,对申报对象进行了摸底,经推荐小组推荐已有10名同志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申报人。现已按政策规定和评审程序进行报卷。天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开创了我市政工职称评审的先例,是市委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调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今年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了政工职称的评审,并制定了《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补充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有20名在非公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被评定为高级政工师,加强了党对非公企业的领导,对促进非公企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深化继续教育,提高培训水平

今年的继续教育克服了SARS的影响等诸多困难,培训的范围更加深入广泛,培训的人数也最多,是质量最好的一年。

1.举办了第三周期继续教育培训班。按照《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政工师进修学院组织了4次培训班,并对之一、二期漏训人员进行了补训。各郊区县、塘、汉、大、开发保税区自行组织了培训。全市共培训政工人员11494人,为历年培训之最。通过培训使广大政工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所提高,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有所增强。

2.开办了申报中、高级政工职称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为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和《2003-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经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2003年开始,对申报中、高级政工职称的人员,增加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能否申报政工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经协商,市政工职评办委托天津市科技进修学院负责组织培训和考试。共培训1479人,其中26人考试不及格,占1.7‰。大部分人员成绩合格,领取了合格证书。

3.组织了外语培训。共培训1140人,有27人考试不及格,占2.3‰。

4.开设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科、专接本科学历班教育。为进一步帮助广大政工专业人员提高学识水平,经市委宣传部、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政工职评办与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共同开办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科、专接本科成人教育,为学历低的政工人员提高学历层次提供了方便。上半年,市政工职评办还会同市自考委、市电大对“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大专班的助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起草了“致政工大专班学员的一封信”,鼓励学员要勤奋学习,善始善终,争取取得好的成绩,强化了教学管理。

三、策划编撰了政工专业理论、计算机、外语知识培训教材

为提高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质量,规范政工专业教材,在怀远部长的关怀支持下,市政工职评办协调中共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党史研究室、中纪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组织编撰了《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等三册政工专业丛书,此丛书是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科学委员会主任张蔚萍和肖怀远部长任主任,中央党校党建部负责人及15个省(市、自治区)宣传部主管政工职评工作的副部长任副主任,29个省(市、自治区)政工职评办主任任编委组成的编辑委员会。编委会于今年8月在成都市召开了编委会会议,研究修定了专业丛书修改稿。现《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一书已于上半年由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其它两册年底前将陆续出版。《面向新世纪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政工专业人员的培训教材,已有14个省(市、自治区)指定使用,尚有12个省(市、自治区)准备使用。这套政工专业丛书对加强政工专业学科建设,完备和规范政工培训教材发挥了重要的辅导作用。填补了政工专业培训尚无规范专业教材的空白。为了搞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的培训,市政工职评办与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重新编写了《天津市政工职称培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用教材》和《天津市政工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用教材》,使政工专业技能培训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自我鉴定

《职称评审自我鉴定》()。

四、整顿提高刊物质量,充分发挥杂志的指导作用

按照中办发[2003]19号文件的要求,政工师指南杂志社认真进行整顿。调整了编审人员,疏理了办刊思路,决定从2004年进行全新改版。将设立栏目库,储存100个栏目,涵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方方面面,每期将选用栏目不少于30个。为了提高办刊质量,促进发行量,市政工职评办与杂志社分别于10月22日、24日、28日在塘沽、西青、天津港务局召开政工职评工作和提高办刊质量座谈会,通报了刊物整顿情况,研究探讨了提高刊物质量,促进发行量的具体措施。杂志社积极努力做到在保证正确办刊方向的同时,努力增强刊物的可读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五、召开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政工师指南》联络会暨《政工专业丛书》编委会,扩大了天津政工职评工作在全国的影响

市政工职评办、《政工师指南》杂志社于8、9月份分别在青岛和成都市组织了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政工师指南》杂志联络会和政工专业丛书编委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14个省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4个大单位的政工职评部门的领导和编委会的成员。会上共同研讨和交流了当前政工职评工作发展的状况和工作经验,对杂志的发展、政工专业丛书的编撰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天津介绍的政工职评政策调整的情况,受到全国同仁的关注和赞许,会议后,我们起草了会议纪要,连同会议交流材料汇编成册,上报中宣部、全国政工职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发各地政工职评办,受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工职评部门的欢迎,也引起了中宣部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

六、编辑出版2003年《政工师论文集》,共发稿1684篇,660万字

七、建立政工职评工作网,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

为使政工职评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市政工职评办投资建立了“天津政工职评工作网”注册了国际域名()。政工职评工作网的设立对扩大天津政工职评工作的知名度、促进与全国各地的联系、更好地为广大政工人员和政工职评部门服务提供了方便,也提高了市政工职评办办公自动化水平。该网站设有政工职评工作领导机构、政工师进修学院、政工师指南杂志、政工师协会等一级栏目。一级栏目下分设有若干子栏目,现在网络运转正常。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制度,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思想工作水平。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协助基层培训政工职评工作人员,搞好咨询服务、讲解政策、化解矛盾。接待来信来访,做好重点人的工作,受到了各级职评部门的欢迎。加强了党支部建设,有2位同志入党,有3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配备了办公用计算机,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办好政工职评简报,发简报19期,发挥了简报在交流信息,通报情况,指导工作中的作用。

2004年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努力使政工职评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做到职称评审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工作中心由重职称评审向重教育培训转变;工作方法由只评不管向评管结合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推进实施政工人才工程,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做出新的成绩。

一、完善好政策,全面提高政工职称评审工作水平

一是召开高级政工师评审结果通报会,广泛听取新政策实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策,职称评审在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二是搞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基层搞好工委、区、县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中评委成员和政工职评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政策,严格评审条件,提高职称评审水平。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评委会委员考察学习活动。

三是加大对初、中级政工职称评审检查的力度,严格初、中级评审的程序,提高初、中级评审的质量。

四是召开全市政工职评工作会议,布置工作任务。2004年政工职称评审还将实行申报指标控制,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并试行对大专学历和科级以下单位申报高级政工职称人员进行指标内控制比例的办法,提高参评高级政工职称人员学历和企事业单位规模的层次。全面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高级政工师职称的评审质量。

二、落实《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加大培训力度,灵活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搞好职称晋升前的专业理论、计算机、外语的培训。专业理论培训以《政工专业丛书》三本基本教材为主,并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参评。计算机、外语的培训要改变中、高级合用一本教材,层次不分、内容重复培训的弊玻并和助学单位共同研究和探讨继续教育教、管、研的教学管理办法,提高培训水平。

二是指导基层搞好政工专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落实《条例》规定的年度培训时间,制定初、中、高级的培训规划,确定培训内容,讲究灵活的培训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推动全市政工专业人员经常性教育的开展。

三是拓宽学历教育渠道,为低学历政工人员提高学识水平创造便利条件。在办好“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高自考大专班的同时,与师范大学共同办好“政治学与行政学”专科、专接本科成人教育学历班。积极动员低学历的政工人员参加提高学识水平的成人教育,并研究提高学历教育与职称评审的优惠政策,努力提高政工专业人员提升学识水平的积极性。

三、举办高级政工师研修班,为培养高级政工专业人才创造条件

为培养新世纪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的高级政工人才,市政工师进修学院与市外办国际交流中心共同举办高级政工师研修班。拓宽教育渠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教育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优秀政工师和具备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条件的高级政工师以及年终评比中被评为政工职评工作先进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先进个人,在国内和到国外进行培训考察。培训考察把学习新知识与完成课题研究相结合,重在提高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的创新能力,培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待报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

四、搞好政工专业教材的编辑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汇编

在做好“政工专业丛书”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的同时,组织人力编辑出版“政工专业相关学科知识读本”,不断丰富政工专业人员从专业理论知识到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学习条件。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优秀成果和工作经验材料的汇编和推广,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有效资源,促进全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落实好《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受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办法》,加强对在岗政工专业人员和政工职评部门的管理

对在岗政工专业人员履职情况考核是各级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工职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对政工专业人员评后管理的有效办法。各级要严格落实《考核实施意见》,认真组织,搞好协调,评管结合,提高管理水平。开展政工职评工作评比表彰,是加强政工职评工作部门管理的有效方式,明年是评比年,各单位要按照《评比表彰办法》搞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和推荐工作,促进政工职评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提高杂志的办刊质量,把《政工师指南》办成在全国政工职评界有影响的刊物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办刊方向。把杂志办成体现政工师意志、反映政工师呼声、颂扬政工师业绩、保护政工师权益的良师益友;增强政工师能力、提高政工师素质、促进政工师成长的知识摇篮。发挥好杂志在上情下达,传递政工新精神;采集信息、荟萃政工新情况;推动研讨,探索政工新视点;交流互通,拓展服务新途径的有效作用,推动政工职评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刊物质量的同时,力争刊物发行翻番。

七、开好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暨《政工师指南》杂志联络会

天津连续8年组织的全国政工职评工作研讨会和《政工师指南》杂志联络会,已深受全国政工职评界的赞许和中宣部、全国政工职评办的支持和关注。2004年的会议重在交流政工职评工作经验,沟通政工职评动态信息,介绍《政工专业丛书》和杂志改版情况,推动教材和杂志的发行,扩大天津的影响,促进政工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筹备好政工师协会的换届工作

召开市政工师协会理事会,选举新一届协会领导人。发挥好协会的作用,组织政工人员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协调有关方面帮助政工人员解决各种困难,维护政工师的合法权益。

九、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政工职评工作的新方法

总结新政策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政工职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现已下发调研提纲,并有重点地研究和解决疑难问题,力争取得好的调研成果,以指导面上的工作。积极探索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政工职称评审和企业文化管理的新途径,为机关人才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搭建人才成长的平台。

文字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制定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计划,筹备建立图书阅览室,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组织参加研修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职责意识、服务意识、质量和效率意识,努力为广大政工专业人员和政工职评部门服好务。

2017年关于政工师职称新规定有哪些

一、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政工专业工作,取得政工师资格5年以上。

二、业务、计算机条件

1、较熟练掌握政工业务理论。参加全省政工业务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企业职工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客观规律;能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正确分析处理现实工作中的复杂问题;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期间,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向上,成效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2、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或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3、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或选树的典型在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内交流推广,对推进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较突出作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出版社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

扩展资料:

评审工作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应按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规定执行,鉴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和我省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人员的现状,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少量分管这项工作,且熟悉思想政治工作或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党政领导或相近专业具有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委会。

(二)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各地(市)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报当地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和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省直厅(局)组建的中级评委会。

报省企业政工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职改办备案。各地(市)、厅(局)所属单位组建的初级评委会,报地(市)企业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和主管厅(局)批准,并集中后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三)凡不具备条件成立中级评委会的省直(厅局)单位、需申报评审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应报“省直属单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按审批权限报相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其中,地(市)、厅(局)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抄报省委宣传部职称办备案。

获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获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地(市)、厅(局)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初级职务人员由各地(市)、厅(局)颁发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工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徽政工系列职称评审补充,安徽省政工师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