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哪里可以评职称?工程师的职称
职称评定有两个渠道。一是国有单位的人事部门;二是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无单位人员评职称,可登陆当地的人社局网站报考,或: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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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系列正高职称在哪里评审
安徽省新闻系列正高职称在 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评审。
评价方式
2021年度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继续对部分专业及层级职称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采取“评审+”方式进行。
1、笔试
申报2021年全省工程系列化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要参加统一组织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的专业笔试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且为闭卷。
提交《申报____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取得笔试资格人员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国资委办公室412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
2、现场答辩
申报2021年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审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均参件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地点在省国资委办公楼
答辩人员要携带身份证,于答辩当日上午7:30之前到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参加抽签,确定答辩顺序。未到者视为放弃。
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电话: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塌瞎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拆袭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团御空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省蒙城县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教育局热线:0558-7623068
学校安全举报电话:0558-7635209
教育收费监督电话:0558-7635207
招生咨询电话:0558-7623162
教育效能监督电话:0558-7635133
职称评定咨询电话:0558-7638495
2002年之前大专毕业,学信网查询不到,能评定职称吗?
能。需要做学历认证。每个省都有学历认证办公室。
基本流程:
申请人到现场 → 递交申请材料 → 认证完成时短信通知并发送电子版认证结果到申请人预留邮箱。
国内学历认证申请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的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网络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上海市 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4楼
天津市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教委院内三号楼)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3楼D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重庆市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河北省教育厅东配楼102室
河南省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人事考试中心大楼903室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副24号
吉林省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吉林省人才大厦1214室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大连市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辽宁省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
山东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201室(海尔路人才市场后楼)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江苏省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08-E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404室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129号3号楼1楼
浙江省 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办事大厅认证窗口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2楼服务大厅61-63号窗口
福建省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
安徽省 安徽省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政务服务中心C2区 教育厅窗口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一楼办事大厅
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教育厅1412室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湖北省人才市场国际合作部
湖南省 长沙黄兴中路88平和堂商务楼12A楼12A02室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
湖南省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大厦2306室
广东省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七楼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深圳市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人才大厦东座二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
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
山西省 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北楼二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
陕西省 西安市药王洞153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甘肃省 兰州市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公大厅
新疆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
云南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10004,USA
香港 德辅道中272-284安徽省职称评定电话,兴业商业中心1601-02。
扩展资料
国内学历认证申请的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网络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
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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