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级审计师通过率

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率近几年在25%左右安徽省审计职称评审,有逐渐降低安徽省审计职称评审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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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率为20%左右。

2、2018年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率为30%左右。

3、2017年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率为30%左右。

安徽省评国有中级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学历和资历条件。

1、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

2、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

3、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直接定中级;取得博士学位后,直接定中级。

4、对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等中、初级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不能直接认定。

5、另外,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6、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199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1999]46号)规定:双专科毕业生申报职称可按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所学专业之一与现工作岗位对口,时间从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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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和《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职称评审

范围和对象

(一)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在淮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安徽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中直、省直驻淮单位(个人)需要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报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

(三)从海外引进来淮从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国内引进的来淮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进行评审。

(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符合职称评审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职称申报

程序和受理

(一)规范申报推荐

1.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具体报送时间地点要求可登陆省人社厅网站及各系列(专业)高评会组建单位网站查阅,按照省高评会的时间安排,申报人所在部门(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及时做好申报工作。(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另行通知,请关注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中级职称,按照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和《2019年度淮南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的评审委员会,各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进行布置,并在评委会所在部门(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以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属地原则,申报人须取得淮南市初级职称资格(非淮南市初级职称资格须经市人社局确认)。各中评会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未经市人社局确认资格的申报人材料,各中评会不予受理。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文件,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考试系列所取得的资格证书,符合申报中级职称条件的,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可以申报。

3.初级职称评审。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企业由所在单位)汇总,于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各县区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县区人社局在本年度内自行安排,认定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作为工作年限确定的依据。对人事档案在用人单位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向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向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以下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可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或试验示范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创作成果、展览、收藏证书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在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时,可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同时,做好非社会化与社会化职称的衔接,2017年前通过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资格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依然有效,无须换发社会化职称(资格)证书;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申报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在外地或行业评审取得的,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办理,需填写《申请确认淮南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汇总表》报市人社局重新确认,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6.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200或1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破格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职称的,须经系列(专业)评委会受理,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8.做好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积极支持、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对援派人才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于考评结合系列(专业),申报人员在援派期间可免于参加考试。二是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让援派人员少跑路、少填表、少盖章。三是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后在派出地继续有效,直接纳入派出地职称管理数据库,无需重新确认。援派期满考核合格的,返回派出单位后按照援派期间取得的职称,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四是进一步规范援派期间职称评审程序,防止混经历混资历情况发生。对援派期间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五是各单位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加强沟通,共同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创造便利条件,为推进对口支援、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

9.其他。申报人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表格,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后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凡未经公示的高、中级申报材料,各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

(二)加强审核受理

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不得受理未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确保评审质量

1.对申报人可采用答辩、考试、考核认定等评价方式,进一步增强评价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各系列(专业)中级评委会应建立专业知识答辩题库及评分标准,努力提高专业答辩的质量。也可实行考评结合,对申报评审人员进行必要的综合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测试申请人实际学识和能力水平。也可在评审过程中,对申报人实际能力、业绩、学术水平评价为重点,对申报论文进行面试答辩,要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现场答辩公开进行,面试答辩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评审。

2.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技术报告进行鉴定评价。论文、技术报告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且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一般不少于1500字;未正式发表的,一个年度内一般认定不超过2篇;两人以上合作的,需有合作者提供并经相关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专家只对其撰写的相关部分作鉴定评价。论文、技术报告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通过评审。部分系列(专业)评审标准对论文要求有调整的,以2019年度系列(专业)评审通知为准。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精神,对在艰苦边远、基层一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不作论文要求。

3.认真执行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条件。坚持好中择优,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倾斜的原则。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率,原则上不得高于90%,确保评审质量。

加强评委会

组建管理

(一)规范评委会组建

评委会原则上按职称系列、专业组建,坚持同行评议、业内认可的原则,注重遴选品行好、专业水平高、业绩突出、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和基层专家进入评委会。完善各评委库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评委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规范的提出要求,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取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各评委会应对评委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委库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批。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展本年度评审10个工作日前将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会同各系列主管部门从评委库中抽选评委,组成当年度评委会组成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评委会或擅自更换评委的,其评审结果无效。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本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评委更新比例须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

(二)加强评委会管理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做到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业和人员范围,不得设立不同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相混合的综合性评审委员会。市人社局对授权组建的评委会和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巡查、抽查和管理,受理举报并负责核查和处理。

专业(学科)评议组和评委会评审实行封闭式管理,凡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对评委会擅自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范围评审情况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评委会组建单位无故两年不开展评审工作的,按自动放弃评审权处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会及其专业(学科)评议组人员,撤销评委会,取消评委资格,追究其责任。

职称外语和

计算机应用能力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2017〕19号)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含医古文、古汉语考试,下同)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各单位在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不得擅自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确需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条件的,应报市人社局审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之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登记45学时,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合格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近5年继续教育须达到432学时(2015年72学时,2016年-2019年每年90学时),实际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因故当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学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以下职称时,须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县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及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均可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增加学时情形,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报市人社局同意。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年度评审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做好评审会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今年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和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执行。

(二)任职年限。

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三)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四)时间截点。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五)职称认定。

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不再开展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工作。

纪律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全面监督下开展工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职称评审工作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三坚持”、“三严禁”。“三坚持”即: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及其专业(学科)评议组人员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坚决回避;坚持评审保密制度,参与抽取专家名单的人员对随机产生的名单承担保密责任,参评专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坚持评审公示制度,职称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须在推荐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各级评委会一律不予受理。公示证明需用人单位提供影像材料或者网站公示截图。“三严禁”即: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评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三)强化工作监督。各单位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督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的评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细化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责。同时要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建立诚信机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及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依照(皖人社秘〔2018〕5号、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审经费保障。职称评审(包括相关知识考试或面试)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相关费用。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精神,财政部门要将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做好审批发证。各评审委员会所在部门(单位)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综合情况,连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书面报市人社局,经审核后将在部门(单位)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审批并发证。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为什么了?

相关如下: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

今年,安徽省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建立起符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修订完善播音、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通信工程、经济、律师、统计、体育、档案、出版、新闻、工艺美术等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健全人才评价科学体系。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今年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贯通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发展通道:

今年,安徽省将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深度融合。

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评审,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总体原则,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范围之内的职业(工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将在工作部署时明确。

民企专技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

不少民企人才虽然在技术上本领过硬,但苦于没有论文,评职称却屡屡碰壁。对于这种尴尬的现象,安徽省今年做到对症下药,让论文不再成为“拦路虎”。

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安徽省将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创新多元化评价方式,除之前批准设立的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外。

今年增批安徽建造师协会、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为其协会内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取得的职称可社会化通用。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进一步畅通安徽省博士后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更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留在安徽创新创业,今年安徽省对留在省内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博士后在站的期间科研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对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教师卫生系列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

评审信息化建设也是今年安徽省职称评审的一大亮点。依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入口。今年将在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卫生系列等进行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耐心细致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林钟高简历

分类: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问题描述:

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

解析:

林钟高教授简介 (来源于校园网)

林钟高安徽省审计职称评审,男, 1960年9月出生,福建省泉州市人。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安徽工业大学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国务院“ *** 特殊津贴”终身享受者。 兼任 :安徽省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和硕士生导师、福州大学教授、安徽大学教授、宿州学院教授、黄山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与常务理事、全国高校教材编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香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研究员、安徽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马鞍山市 *** 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马鞍山市社联副主席、马鞍山市审计学会副会长等。

林钟高教授 1982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于同年分配到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其间曾到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研究室从事学习和研究,师从我国著名会计审计学家王文彬教授。1985年4月调华东冶金学院(现为“安徽工业大学”)会计系任教至今。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20多年来,一直在高等学校从事财务会计与审计学科安徽省审计职称评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发表和出版了大量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学术界有广泛影响的论著,内容涉及会计、审计、财务成本、以及经济管理理论等广泛的领域,据1998年对全国财务会计学者所发表论著的摘引量统计分析资料显示,林钟高教授名列全国第10位。 出版的专著和教材27部,1000多万字 ,主要是:《现代审计基础》、《审计基本理论》、《高等会计学》、《国际会计标准导论》、《独立审计学》、《离任审计》、《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基于会计政策绩效的分析》、《会计准则经济论纲》、《税务会计学》、《审计证据综论》、《会计信息价值论 — 作为市场决策基础的研究》、《会计行为论》、《独立审计理论经济分析》、《会计再造—美国 2002年会计改革法案启示录》、《财务治理理论研究》、《竞争成本论》、《公司治理与会计》、《审计失败—基于契约的研究》等等。其中: 《现代审计基础》 获得原冶金部优秀教材唯一中青年奖(1995)安徽省审计职称评审; 《国际会计标准导论》 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奖,1996); 《会计行为论》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 奖,1998); 《审计学》 获得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999); 《新编高等会计学》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 *** 奖,2001); 《会计准则经济论纲》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 *** 奖,2003); 《独立审计理论研究》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 《公司治理与会计》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05)等等。在《会计研究》、《财经研究》、《审计研究》、《经济管理》、《财务与会计》、《税务与经济》、《财经理论与实践》等国内外重要刊物上 发表230多篇学术论文,总字数130多万字 。100多篇学术论文或被有关刊物、文集转载;或获得省部级和专业学会等奖励,其学术观点被众多学者所引用或评论。 承担财政部、原冶金部、安徽省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宝钢、马钢等大型企业合作研究课题多项 ,课题成果深受专家肯定。鉴于他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1993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同年获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终身待遇;1994年获首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章;1995年入选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1年被选入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2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安徽省师德标兵和五一劳动奖章,并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评为“2004年度中国管理科学杰出研究者”。作为会计审计学科评审专家,长期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的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基金项目做评审工作;作为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学位评审委员会的学科组成员和评委会委员,多年来为全省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学位评定做评审工作。

林钟高教授 曾入选《中青年会计名人名作全书》、《中国当代创业英才》、《世界名人录》、《世界人物辞海》、《中华人物辞海》、《世界华人英才录》、《 2000中国风•杰出人物特集》、《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改革之星》、《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中外名人辞典》、《中华魂•中国百业领导英才集》、《中华娇子•专业人才卷》、《世界优秀华人教育专家名典》、《中国专家著述目录大典》、《中华兴国人物大典》、《中国杰出财务会计专家名典》、《当代中国知名学者辞典》等20多部严肃的典籍中。

林钟高教授 在主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也不忘为本科生上课。承担的 研究生课程 主要有:《会计理论》、《审计理论》、《高级财务会计学》以及前沿跨学科研究性课程《会计审计经济学分析》等。他 1999——2005年所带的10名硕士毕业生发表了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了6本学术专著,并参与了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成为毕业研究生中的佼佼者。林钟高教授的 主要学术研究思路 是:改变“囿于会计研究会计”的传统研究方法,将会计学放入整个经济学、管理学的领域中,引入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主流经济学)来研究会计审计问题,提升会计审计研究的经济意义、经济价值和经济生命。其 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会计理论和审计理论 两个主题上,具体包括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会计经济学分析、财务治理理论与实践、独立审计理论、会计市场学等等。

林钟高教授近 5年出版的主要专著、教材目录(标有*为专著):

1.《会计准则经济论纲》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1年3月

2.《会计信息价值论 — 作为市场决策基础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12月*

3.《独立审计理论研究 — 一个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框架》立信会计 02年9月*

4.《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 经济管理出版社 03年4月*

5.《会计再造—美国2002年会计改革法案启示录》 经济管理出版社 04年4月*

6.《竞争成本论》 经济管理出版社 04年10月*

7.《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 经济管理出版社 05年1月*

8.《论审计失败—基于契约的研究》 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06年1月*

9.《内部控制研究:理论框架与实现路径》 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 06年6月*

10.《会计准则的制定\变迁与执行:基于绩效的分析》 在审稿中

11.《行为财务: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在修改中

12.《财务与审计理论:基于信息不对称环境下的分析》 在修改中

13.《论会计公正》

2002年以后林钟高教授承担的科研课题

1、宝钢成本管理实践与创新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5万元

2、基于价值创造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 财政部 2003年5.0万元

3、安徽省企业竞争力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 安徽省社科基金 2004年3.0万

4、基于价值创造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 安徽省人事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资助课题 2004年2.5万元

5、宝钢财务战略:思想与路径 宝钢集团公司 2005年50万元

2002年以后林钟高教授承担的教学研究课题

1、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证分析与模式重构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学研究课题 2003年 2万元

林钟高教授近 5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标有*为国家级以上刊物):

1.寻租理论与会计准则 财经研究 2001年第2期*

2.论审计失败 广西会计 2001年第4期

3.审计代理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第4期*

4.资本经营环境下的若干财务问题 财政研究 2001年第4期*

5.从代理人理论看代理人业绩评价问题 经济管理 2001年第9期*

6.论会计信息与报酬契约 广西会计 2001年第6期

7.论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 广西会计 2001年第9期

8.会计信息目标的一种理论解读 财经科学 2001年第5期*

9.信息不对称:会计准则规范的经济理由 运筹与管理 2001年第3期*

10 .会计信息、期权理论与债务契约 预测 2001 年第 6 期 *

11.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经管)2001/4

12.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选择 上海会计 2002年第5期

13.试论审计营销 广西会计 2002年第1期

14.实证分析: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自然)2002/2

15.公司治理环境下企业盈余管理研究 财经科学 2002年第4期*

16.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

17.财务治理结构:框架与实现途径 经济管理 2003年第2期*

18.会计准则制定:规则导向抑或原则导向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3年第5期*

19.审计合谋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 预测 2004年第2期*

20.公司治理框架下的财务控制研究 经济管理 2004年第12期*

21.会计准则制定:价值冲突及其调解 财贸研究 2004年第4期

22.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研究 会计研究 2004年第8期*

23.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价值冲突及其调适研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2期

24.会计信息可靠性与相关性的产权博弈分析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4年第5期*

25.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的分析与改进 改革 2004年第4期

26 . 独立审计:第三方实施及其失败 当代财经 2005年第2期

27.论会计准则的伦理基础 财经研究 2005年第9期*

28.论会计准则的制定:基于复杂性的博弈分析 财会通讯 2005年第6期

29.企业组织形式与财务报告改革 财会通讯 2005年第10期

30 .从博弈的角度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1 .行为财务:一项理论研究 华东经济管理 2005 年第 5 期

32 .国外行为财务理论研究:回顾与反思 铜陵学院学报 2005 年第 4 期

33 .伦理经济学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应用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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