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蚌埠市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级教师职称评审直接认定的条件是硕士学位获得者
_竦盟妒垦_缓蟠邮轮醒Ы萄Чぷ魑?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中学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
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2022
2022年安徽省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和申报评审流程
一、2022年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及类别2021安徽蚌埠职称评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土木类2021安徽蚌埠职称评审: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等
2.园林类: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等
3.建筑类: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等
4.电子电气类: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等
5.机械类: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
6.水电类: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等
7.路桥类: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
8.市政类: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9.其2021安徽蚌埠职称评审他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给排水、锅炉、采矿、窑炉、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10.会计类: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为什么了?
相关如下: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
今年,安徽省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建立起符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修订完善播音、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通信工程、经济、律师、统计、体育、档案、出版、新闻、工艺美术等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健全人才评价科学体系。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今年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贯通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发展通道:
今年,安徽省将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深度融合。
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评审,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总体原则,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范围之内的职业(工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将在工作部署时明确。
民企专技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
不少民企人才虽然在技术上本领过硬,但苦于没有论文,评职称却屡屡碰壁。对于这种尴尬的现象,安徽省今年做到对症下药,让论文不再成为“拦路虎”。
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安徽省将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创新多元化评价方式,除之前批准设立的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外。
今年增批安徽建造师协会、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为其协会内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取得的职称可社会化通用。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进一步畅通安徽省博士后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更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留在安徽创新创业,今年安徽省对留在省内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博士后在站的期间科研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对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教师卫生系列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
评审信息化建设也是今年安徽省职称评审的一大亮点。依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入口。今年将在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卫生系列等进行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耐心细致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没有调整,按照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具体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高级职称评审后一般多久兑现
English登录
站群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搜索高级搜索
首页
您2021安徽蚌埠职称评审的位置:首页 办事服务 办事指南
咨询事项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中介服务办事评价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目录子项名称
无
事项类型
基本编码
服务对象
事项编码
办理形式
实施清单编码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深度
网上办理形式
无
到办事现场次数
次
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无 )
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所属部门
所属区划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性质
行使层级
办件类型
委托部门
无
权力来源
行使内容
无
是否属于联办件
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
否
联办机构
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
否
划分标准
无
是否属于上报件
否
下沉办理
否
通办范围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阶段性办理
否
办理时间段
无
是否有特别程序
否
特别程序
查看
是否支持预约
否
预约渠道
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
否
数量限制说明
无
数量限制依据
无
是否进驻大厅
否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无
结果样本
无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无
监督投诉方式
咨询方式
审查标准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2021安徽蚌埠职称评审他说明
办理流程流程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 评分分
次
累计评价
次
非常满意
占比
次
满意
占比
次
基本满意
占比
次
不满意
占比
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在线办理
办事指南评价
咨询电话
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
指南PDF下载到本地
扫码查看
加入收藏|联系2021安徽蚌埠职称评审我们|版权声明|隐私声明|使用帮助|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网站运维电话:0552-3125236 传真:0552-3125236
皖ICP备05002940号-4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01号网站标识码:3403000006网站支持IPV6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标识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