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信访反应教师职称评审不合规问题,能解决吗?
向省信访反应教师职称评审不合规问题能解决。职称评审不公平投诉可以先向评委会提出异议,也可以直接向主管该评委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到人社局和政府可以投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吗
到人社局和政府可以投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信访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二、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三、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四、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五、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六、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八、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安徽省长信箱
省长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您好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
本人赵习梅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女,1972年出生,家住原无为县今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板桥行政村小赵村。1987年初中毕业后在原汤沟区马渡乡龚桥行政村小学断断续续担任过临时代课教师,1991年2月正式被聘为村小代课教师(当时村小校长是张支友),当时月工资为64元,年终一次性由行政村代为结算支付(村从上交给乡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的统筹财贸任务中扣除)。虽然工资十分低下,但本人热爱教师职业,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每年所任教年级学科在乡教办室组织的学期末统考竞赛中名列前三名。为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了能胜任本职工作,响应乡教办室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号召,1993年9月至1996年8月个人自费参加了无为师范主办的中师函授班学习进修,并取得中师毕业证。2002年取得普通话二乙等级证书,2003年又取得了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号为20033407421002769.2005年我随丈夫一起调至现汤沟镇早映小学任教(时任校长郑大枝)。教师工作那么繁重,所得待遇竟然一直那么低下,大约是1996年全县迎接双基验收之际,代课教师工资才提到月工资150元,乡政府统筹教办室代办(时任教办室主任吴文俊)由学校年终一次性结算支付。2005年起原三汊河乡政府竟然对本就少得可怜的代课教师工资也开始推诿扯皮,出具欠条要乡中心校代付(时任中心校校长崔浩),更令人不解的是到2006年原三汊河乡政府竟然连教师这么一点的工资也不支付,反而要求学校支付。那时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非常少,只能维持正常的教学,哪有多余的钱支付代课教师工资。好在郑校长心善,想方设法将我校代课教师工资全额支付。据我所知马渡小学代课教师尚成虎老师辛辛苦苦从教,2005年1至8月份的工资就一分没拿到,再加当时政府放出风声要坚决辞退代课教师,没办法他只好于2005年9月辞职外出打工。想一想我从教十七年,人生能有几个十七年?我为家乡的教育出过力,流过汗,几乎把整个青春都奉献给家乡的教育事业,竟得到这种结局,怎么不令人心寒?150元一个月,平均每天只能挣到5元,而且都没有保障。这么一点钱我连自己都养活不起,叫人怎么去生活?实在出于无奈,我于2007(时任三汊河中心校校长齐云龙)年下半年辞职,自筹资金在家乡办了一个幼儿园(现命名为汤沟镇智育幼儿看护点)。虽说辛苦,责任重大,但总比在学校干代课教师工资多得多,最起码能养活自己。我感到不理解的是在当时国家农村教师十分匮乏的历史条件下,正是我们这些代课苦苦支撑着农村的教育事业,我们当中有的从教二十多年,大都是十分热爱教师职业的,他们任劳任怨,不计报酬把自己的整个青春都奉献给家乡的教育事业。可以说如果没有我们当年的无私付出,就不会有今天教育的辉煌。现在我们老了,社会不需要了,就将我们一脚踢出教育大门。如今在原无为县代课教师强烈呼吁下,2012年年底无为县政府才给予答复帮代课教师买养老保险,但又以2007年底摸底登记在岗人员(2007年上半年也摸底登记了一次)才可以帮买保险(代课教师个人承担一部分)。而像我这样一个为家乡教育事业奉献了十七年的代课教师,由于生活所迫(150元一个月且无保障支付),2007年下半年离岗改行个人办幼儿园的却又不在这次帮买保险范围内。难道我那苦守十七年的从教,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奉献给教育,到头来却一点补偿都没有,就这么一笔勾销吗?请问天理何在?良心何在?我不能接受。为此,我请求上级领导对我所言给予核查,并给予公正的解决方案。谢谢!
怎么投诉安徽公共服务平台
方法一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1.点击下方名片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关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2.进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的“互动”菜单,选择“12345热线”,进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即可线上反映问题。方法二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关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后,输入发送“12345”,点击回复框里的“我要留言”,即可线上反映问题。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在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安徽人民来信职称投诉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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