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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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

今年,安徽省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建立起符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修订完善播音、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通信工程、经济、律师、统计、体育、档案、出版、新闻、工艺美术等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健全人才评价科学体系。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今年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贯通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发展通道:

今年,安徽省将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深度融合。

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评审,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总体原则,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范围之内的职业(工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将在工作部署时明确。

民企专技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

不少民企人才虽然在技术上本领过硬,但苦于没有论文,评职称却屡屡碰壁。对于这种尴尬的现象,安徽省今年做到对症下药,让论文不再成为“拦路虎”。

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安徽省将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创新多元化评价方式,除之前批准设立的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外。

今年增批安徽建造师协会、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为其协会内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取得的职称可社会化通用。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进一步畅通安徽省博士后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更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留在安徽创新创业,今年安徽省对留在省内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博士后在站的期间科研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对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教师卫生系列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

评审信息化建设也是今年安徽省职称评审的一大亮点。依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入口。今年将在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卫生系列等进行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耐心细致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安徽省]安徽省国土厅职称,安徽省职称处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2022年安徽省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和申报评审流程

一、2022年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及类别:(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土木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等

2.园林类: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等

3.建筑类: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等

4.电子电气类: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等

5.机械类: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

6.水电类: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等

7.路桥类: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

8.市政类: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9.其他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给排水、锅炉、采矿、窑炉、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10.会计类: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年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职称一年一评!一定要把握时间准备好材料,还需要论文,业绩等内容,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为了材料齐全提高通过率,通过的人才很多都是提前半年至1年开始准备。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任 赵建明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处长 袁启

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国土厅职称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国土厅职称的宣传教育、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听证安徽省国土厅职称,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

调控监测处

处长 黄发儒

主要职责 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综合研究,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政策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承担综合统计工作。

规划处

处长 孔繁茂

主要职责 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省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参与审核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财务处

处长 刘健

主要职责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参与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承担国家和省财政安排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等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征地管理处

处长 孙佩祥

主要职责 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工作,统一审核征收征用建设用地;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地籍测绘管理处

处长 李传殿

主要职责 承担拟订地方性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承担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管测绘单位资质;指导保护测量标志;管理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处

处长 张华发

主要职责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耕地保护处

处长 潘平

主要职责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承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

矿产开发管理处

处长

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划定省规划矿区,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监督管理矿业权市场;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

矿产资源储量处

处长 胡永胜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工作。

地质勘查处

处长夏炎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地质勘查工作。

地质环境处

处长 过仕伟

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环。

资源恢复整治处

处长

主要职责 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局

局长潘海滨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拟订土地、矿产、测绘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负责信访工作。

科技外事处

处长 董纯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协助审查对外合作项目;指导行业科技工作。

政治部

主任 晏飞

主要职责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处长席峰(兼)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 张岚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主任 周学锋

主要职责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