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安徽省职称代表作送审,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职称代表作送审,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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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电话: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评审职称的流程和条件

评审职称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1)个人申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登入后再选择相应评审计划进行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需如实上传学历、继续教育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后上交,对于系统不便上传的可递交纸质材料。

(3)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需提供《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同时需要上传《单位公示证明》。审查完毕后,将本单位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

(4)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①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县(市、区)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县(市、区)属级人社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②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市直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提交。

③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交,系统需要设置主管部门的,均由属地人社部门兜底。

④县市区人社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⑤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需要提交市人社局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安徽省]安徽省职称代表作送审,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省评职称论文要求

职称论文一般是有要求的,你们知道有什么要求吗?我整理了安徽省评职称论文要求,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安徽省评职称论文要求

(一)论文著作及综述规定

论文著作

论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发表,内容与所申报专业一致,字数在2000字以上,需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并提交至少1份原始资料参加评审;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申报正高职称,基础性研究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仅限1篇;论文仅认可之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论文一律以杂志正刊原件为依据,对增刊、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等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交评审的学术论文须附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论文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综述规定

提交评审的反映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1份综述材料,应符合综述书写和标注规范,提供所有参考文献原文复印件,参考文献要求20篇以上,其中近3年不少于10篇。提交评审的综述须附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二) 论文著作要求

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 经验 交流学术 文章 在“中文核心期刊”、“SCI”刊物或“统计源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③一级、二级医院:不做要求医学全在。

研究所发布目录为准。在申报材料时请附该期刊被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SCI”文章需附检索证明。

本条件所述“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目录为准、“统计源核心期刊”(又称为科技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

(三)期刊目录说明

本条件所述“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目录为准、“统计源核心期刊”(又称为科技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目录为准。在申报材料时请附该期刊被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SCI”文章需附检索证明。

安徽省评职称论文 范文 赏析

论医师职业精神培育

【摘要】 医师职业精神是指医者表现在医学行为中的主导思想.是在医学实践中建立和凝炼为整个医学界乃至全社会所肯定并倡导的基本从业理念、价值取向、职业人格及其职业准则、职业风尚的总和。针对当前医护人员职业精神缺失现象,探讨医护人员职业精神培育的途径.

【关键词】 职业精神;培育

【中图分类号】R5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6-0399-02

医学人文是以医学价值为核心,以哲学思维的探究、追寻为 方法 ,以人和人的世界(医学人和医学人的世界)目的为归宿,以“我思”医学思想、医学精神)寻找医学灵魂.从而获得医学世界和医学人的“我在”的综合性学科。

医师职业精神是指业医者表现在医学行为中的主导思想.是在医学实践中建立和凝炼为整个医学界乃至全社会所肯定并倡导的基本从业理念、价值取向、职业人格及其职业准则、职业风尚的总和。

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最早由美国医生联盟、欧洲内科医学联合会等于年发布的2000年《医师宣言》中提出,至今已有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个国际医学组织认可并签署该宣言。中国医师协会于2005年正式宣布加入推行此宣言的活动,此举得到卫生部的大力支持。

1 医学职业精神的内涵

所谓医学职业精神是指在医学领域医务人员应确立的理想和信仰, 即在医疗实践整个过程中, 在任何情况下, 医务人员要始终坚持医学职业精神和专业精神的统一。其中, 职业精神指的是理想信念, 敬业与责任, 是一种在职业认知、情感意志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对职业理想与信仰的追求, 它是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养成的, 表现在把病人的利益放在之一位,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关爱病人的健康, 重视病人的权利、人格, 维护病人的利益与幸福; 专业精神是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在医疗临床实践中尊重客观事实与医学规律, 依据循证医学方法进行科学试验的开拓创新, 在操作规范指导下进行医学临床防治疾病实践, 防止差错事故, 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为人类健康服务。由美国内科学会等单位倡议的并获得美国、英国、法国、中国等36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个国际医学组织认可的《新世纪医师专业精神―医师宣言》[1],充分体现了当代医学的职业精神。对此,我们试概括为:患者利益至上,医学诚信之一,提高业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医师宣言》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列为其基本原则的之一条,这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认同,医学虽然是在不同民族 文化 传统中发展起来的,却都是把治病救人放在首位的,这是由医学职业本质所决定的。要做到这点必须坚持利他主义,也就是我国长期提倡的“专门利人、毫不利己”的精神。医师职业精神是医师临床能力中最重要的要素。其核心是指医师富于谦逊、正直、责任心和诚实等品质。

医生要有爱心、良心和责任心, 要想方设法为病人看好病, 想方设法是指对病人负责的态度, 看好病是指医生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追求。这正是新时代医学职业精神的体现与要求。

2 医学人文在当代医疗过程中的日渐缺失

随着西医的逐步扩张乃至成为主流,以及中医越来越西医化,中国的医师职业精神在一定意义上出现了断裂。在协和医学院开办之初,国际平民 教育 之父晏阳初就提出:协和未来的医生需要的是一个科学家的头脑和一颗传教士的心灵。毫无疑问.晏阳初凭借他的一双慧眼,透彻地看到了“传教士心灵”--医学职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在全面发展时期,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德建设为主题、以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学建设为主要载体的医学职业精神再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大众及政府对医疗行业的期望值与日俱增。医疗工作逐渐成为一种高技术、高付出、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高要求、高期望的职业。在现代医疗体制和管理机制尚未完全成熟,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医疗费用增加.政府财政支持有限和医生付出与收入不相对应的情况下,医生们既要尽可能地用最少的医疗资源、费用和时间满足患者诊治和康复的要求,又要处理好与患者甚至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有时不得不忍受人身侮辱和攻击,且得不到及时、适当、合理的保护与支持。职业压力导致职业倦怠,表现为工作进取心下降,职业精神退化,自身保护意识增强,医务人员工作满意度降低,直接影响为患者提供持续、良好的医疗服务。降低了患者满意度。有些人简单地把“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归咎于医院及其医生,媒体对医院、医生的过多负面宣传,更加深了社会及患者的不理解、不支持。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利益驱动。确有极少数医务人员忽视自身道德修养。开大处方,诱导医疗消费,收受“红包”、“回扣”;有的业务上不求上进,工作上缺乏责任心.渐失职业职责,出现一些有悖职业精神的表现。

3 医师职业精神教育的培育

医学已发展成为预防、治疗、保健和康复四位一体的格局。医生的任务从传统的单纯治疗转变为促进健康,防止疾病,提供初级卫生保健.遵守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治病和减轻患者痛苦。时代要求医生成为优秀的健康管理人才、医学专家、患者和社区的代言人、有判断力的思想家、信息专家、掌握先进社会科学和 自然科学知识 并能终身学习的学者。l995年.WHO提出五星级医生作为未来全球性策略,所谓五星级医生是指保健的提供者、决策者、健康教育者或交际家、社会领导者、服务管理者。显然。新世纪的医生.除了要有扎实的 医学知识 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在语言文字修养、美学艺术修养、 文明礼仪 修养、伦理道德修养等方面达到与专业技术素质相应的水准。

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一《医师宣言》是一份适用于世界各国、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执业医师行为准则。其中涉及的职业精神和管理理念可以有效地引导医师承担救死扶伤的艰巨任务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诸多压力。在新时期,如何正确面临执业环境和肩负的职业使命,如何切实有效地加强医师职业精神建设,是摆在医学界和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弘扬医学人文,促进医师职业精神重构,积极推进医学人文信仰的建立。医学人文信仰是人们基于人的生存发展价值的认知而产生的对医学人文的笃信与崇敬,并以此设定人生目标并付诸医学实践的特殊情感,其实质是对人生目的终极性的确认与追求。在当今时代各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医学人文信仰在医疗实践活动中极具重要价值,它是平衡医学技术主义的重要砝码,是抵制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重要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因此,在医学人文信仰长期不被学界和医务界所重视的状况下,在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中出现的“医德失范、医德迷茫、人文衰微”以及诸多医患冲突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瞩目的情形下,从医学伦理视域考辨医学人文信仰问题,无疑是对上述问题的积极应对。因之,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医学人文信仰的构建,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医生从事的是治病救人的神圣职业,医生的人文素质如何,决定医学事业的发展,决定医院的繁荣和医生个人全面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医生的人文素质首先要培养医生的职业道德。技术不等于文化,掌握高技术的人不一定人文修养就高。只有把思想教育的训导和文化情感的激发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切实提高医生的人文修养.这是塑造优秀医生的有效途径。其次,医生要不断学习人文科学知识。医生除掌握本学科技术的最新进展外.还必须涉猎诸如文学、艺术、伦理、法律、心理、社会、哲学、历史等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文学可以弥补医生人生经历之不足,增加对人与社会的体察。此外,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还要自觉养成人文关怀的习惯。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人格。使用敬语称谓。注重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关心患者疾苦,并适当对患者进行心理安慰,帮助患者克服自卑、消除顾虑、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以及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始终遵循知情同意原则等.这些都体现了医生高尚的人文素质和修养。

着力营造医院人文环境。人文的就医环境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之一是以患者为中心,如公共环境宽敞明亮、方便快捷、导向标识清晰、流程顺畅;第二是以医护人员为主体,只有为高强度工作的医护人员提供完善便捷的工作、学习、研究、休息环境,才能提高整体的工作品质和效率:第三是为管理者节省人力和建筑空间、便于管理等。总之,营造医院的人文环境要坚持从人的需求,从艺术的本体以及医院文化建设出发,在医院经营管理过程中,以先进的医院文化引导为基本手段.以激发职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将医学人文理念融于医院管理中,形成现代管理型医院。当前.医疗环境已被纳入直接影响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众进入医院后的印象可以决定日后对该医院的信任程度,而信任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医院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建设现代化管理型医院,必须把医学人文理念用于指导、实践医院的各项工作,以深层次的文化建设促进业务建设,以文化力促进战斗力、竞争力,提高医院的内涵质量.进而推动现代化医院的健康发展。

完善自我规范和激励约束机制.医生的自我规范在美国已有很长的历史.这些规范是被广泛认可的有价值的认证。近年来,这些认证变得更为严格,需要定期再认证,包括最新技术知识的考察和行医表现的评估。作为《医师宣言》的支持者和签署者之一.中国广大的医务人员更应积极的将这一职业理念和自我规范体现到每天的日常工作中。此外,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动力机制、学习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医生的人文素质作为医生评聘、职称晋升、执业注册考试和考核、医院评估等的重要内容.将提高医生人文素质和医院的人文环境作为行业自律的主要内容.作为表彰优秀医师和模范医院的重要条件。

职业精神建设重在人文实践.医师职业精神建设重在从医过程中实践医学人文精神。医学人文实践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①体现人文关怀的服务态度;②良好的医院、病房的人文环境;③疗效好、损伤小、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④正确地处理医疗中的各种伦理社会法律问题:⑤在医院管理各环节上维护病人的权益;⑥在保健政策上体现对病人和人的健康的人文关爱。根据以上内容。可将医学人文实践划分为三个层次:服务态度与环境、医院管理与政策及医疗实践全过程引。目前引起医院重视并着力推行的大多是服务态度的改善与环境的改造,这虽然也很重要,但对患者来说并非是最重要和最根本的。

医师职业精神教育中首先要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继承和发展我国 传统文化 中的人文精神; 以人文课程为基础, 加强职业精神教育; 加强医学实践锻炼; 加强临床实习生的职业精神教育; 营造浓厚的职业精神教育环境氛围。通过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角色模拟、具体实践、典型事例分析、个人观点表述和对“隐匿”事件的处理等手段培养医师职业精神。医师职业精神同样也可以进行评估,目前采用的评估重点已从传统判定型的 总结 性评估转化为重视品质提升的形成性评估,即更加看重医师的进步。有效的医师职业精神评估需要设定多个考评者、不同的考评地点、真实的环境、可能涉及医患冲突的场景,考评过程需要在严肃又不失宽松的氛围中进行。

总之,新形势下对医师职业精神赋予了新的内涵,具有良好的医师职业精神已不仅仅是好医生的标准,它已成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基本条件。特别要注意加强医师职业精神培育,注重提高医师职业精神培育的方法、途径和效果,成为精于专业,诚于品德,名副其实的德医双馨的医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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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称送审的代表作是否基本都过

是。

评审讲师职称中代表作指的是具有讲师水平多篇论文中,自己认为最拿手,最能代表岗位水平的论文。

本表供高校教师和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送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使用。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没有调整,按照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具体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