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件调整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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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
今年,安徽省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建立起符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修订完善播音、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地勘土地测绘工程、通信工程、经济、律师、统计、体育、档案、出版、新闻、工艺美术等人才评价标准条件,健全人才评价科学体系。
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今年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贯通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发展通道:
今年,安徽省将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深度融合。
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评审,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总体原则,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范围之内的职业(工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将在工作部署时明确。
民企专技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
不少民企人才虽然在技术上本领过硬,但苦于没有论文,评职称却屡屡碰壁。对于这种尴尬的现象,安徽省今年做到对症下药,让论文不再成为“拦路虎”。
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安徽省将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创新多元化评价方式,除之前批准设立的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安徽省安装和机械设备协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外。
今年增批安徽建造师协会、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为其协会内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取得的职称可社会化通用。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为进一步畅通安徽省博士后职业发展通道,吸引更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留在安徽创新创业,今年安徽省对留在省内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博士后在站的期间科研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对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教师卫生系列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
评审信息化建设也是今年安徽省职称评审的一大亮点。依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入口。今年将在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卫生系列等进行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耐心细致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林钟高简历
分类: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问题描述:
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
解析:
林钟高教授简介 (来源于校园网)
林钟高,男, 1960年9月出生,福建省泉州市人。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安徽工业大学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国务院“ *** 特殊津贴”终身享受者。 兼任 :安徽省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和硕士生导师、福州大学教授、安徽大学教授、宿州学院教授、黄山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与常务理事、全国高校教材编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香港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研究员、安徽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马鞍山市 *** 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马鞍山市社联副主席、马鞍山市审计学会副会长等。
林钟高教授 1982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于同年分配到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其间曾到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研究室从事学习和研究,师从我国著名会计审计学家王文彬教授。1985年4月调华东冶金学院(现为“安徽工业大学”)会计系任教至今。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20多年来,一直在高等学校从事财务会计与审计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发表和出版了大量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在学术界有广泛影响的论著,内容涉及会计、审计、财务成本、以及经济管理理论等广泛的领域,据1998年对全国财务会计学者所发表论著的摘引量统计分析资料显示,林钟高教授名列全国第10位。 出版的专著和教材27部,1000多万字 ,主要是:《现代审计基础》、《审计基本理论》、《高等会计学》、《国际会计标准导论》、《独立审计学》、《离任审计》、《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基于会计政策绩效的分析》、《会计准则经济论纲》、《税务会计学》、《审计证据综论》、《会计信息价值论 — 作为市场决策基础的研究》、《会计行为论》、《独立审计理论经济分析》、《会计再造—美国 2002年会计改革法案启示录》、《财务治理理论研究》、《竞争成本论》、《公司治理与会计》、《审计失败—基于契约的研究》等等。其中: 《现代审计基础》 获得原冶金部优秀教材唯一中青年奖(1995); 《国际会计标准导论》 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 奖,1996); 《会计行为论》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 奖,1998); 《审计学》 获得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999); 《新编高等会计学》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 *** 奖,2001); 《会计准则经济论纲》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 *** 奖,2003); 《独立审计理论研究》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3); 《公司治理与会计》 获得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05)等等。在《会计研究》、《财经研究》、《审计研究》、《经济管理》、《财务与会计》、《税务与经济》、《财经理论与实践》等国内外重要刊物上 发表230多篇学术论文,总字数130多万字 。100多篇学术论文或被有关刊物、文集转载;或获得省部级和专业学会等奖励,其学术观点被众多学者所引用或评论。 承担财政部、原冶金部、安徽省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宝钢、马钢等大型企业合作研究课题多项 ,课题成果深受专家肯定。鉴于他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1993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同年获国务院“ *** 特殊津贴”的终身待遇;1994年获首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章;1995年入选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1年被选入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2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安徽省师德标兵和五一劳动奖章,并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评为“2004年度中国管理科学杰出研究者”。作为会计审计学科评审专家,长期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的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基金项目做评审工作;作为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学位评审委员会的学科组成员和评委会委员,多年来为全省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学位评定做评审工作。
林钟高教授 曾入选《中青年会计名人名作全书》、《中国当代创业英才》、《世界名人录》、《世界人物辞海》、《中华人物辞海》、《世界华人英才录》、《 2000中国风•杰出人物特集》、《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改革之星》、《中国专家人名辞典》、《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中外名人辞典》、《中华魂•中国百业领导英才集》、《中华娇子•专业人才卷》、《世界优秀华人教育专家名典》、《中国专家著述目录大典》、《中华兴国人物大典》、《中国杰出财务会计专家名典》、《当代中国知名学者辞典》等20多部严肃的典籍中。
林钟高教授 在主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也不忘为本科生上课。承担的 研究生课程 主要有:《会计理论》、《审计理论》、《高级财务会计学》以及前沿跨学科研究性课程《会计审计经济学分析》等。他 1999——2005年所带的10名硕士毕业生发表了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了6本学术专著,并参与了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成为毕业研究生中的佼佼者。林钟高教授的 主要学术研究思路 是:改变“囿于会计研究会计”的传统研究方法,将会计学放入整个经济学、管理学的领域中,引入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主流经济学)来研究会计审计问题,提升会计审计研究的经济意义、经济价值和经济生命。其 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会计理论和审计理论 两个主题上,具体包括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会计经济学分析、财务治理理论与实践、独立审计理论、会计市场学等等。
林钟高教授近 5年出版的主要专著、教材目录(标有*为专著):
1.《会计准则经济论纲》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1年3月
2.《会计信息价值论 — 作为市场决策基础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12月*
3.《独立审计理论研究 — 一个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框架》立信会计 02年9月*
4.《公司治理与会计理论》 经济管理出版社 03年4月*
5.《会计再造—美国2002年会计改革法案启示录》 经济管理出版社 04年4月*
6.《竞争成本论》 经济管理出版社 04年10月*
7.《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 经济管理出版社 05年1月*
8.《论审计失败—基于契约的研究》 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06年1月*
9.《内部控制研究:理论框架与实现路径》 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 06年6月*
10.《会计准则的制定\变迁与执行:基于绩效的分析》 在审稿中
11.《行为财务: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 在修改中
12.《财务与审计理论:基于信息不对称环境下的分析》 在修改中
13.《论会计公正》
2002年以后林钟高教授承担的科研课题
1、宝钢成本管理实践与创新 宝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5万元
2、基于价值创造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 财政部 2003年5.0万元
3、安徽省企业竞争力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 安徽省社科基金 2004年3.0万
4、基于价值创造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 安徽省人事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资助课题 2004年2.5万元
5、宝钢财务战略:思想与路径 宝钢集团公司 2005年50万元
2002年以后林钟高教授承担的教学研究课题
1、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证分析与模式重构 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学研究课题 2003年 2万元
林钟高教授近 5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标有*为国家级以上刊物):
1.寻租理论与会计准则 财经研究 2001年第2期*
2.论审计失败 广西会计 2001年第4期
3.审计代理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第4期*
4.资本经营环境下的若干财务问题 财政研究 2001年第4期*
5.从代理人理论看代理人业绩评价问题 经济管理 2001年第9期*
6.论会计信息与报酬契约 广西会计 2001年第6期
7.论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 广西会计 2001年第9期
8.会计信息目标的一种理论解读 财经科学 2001年第5期*
9.信息不对称:会计准则规范的经济理由 运筹与管理 2001年第3期*
10 .会计信息、期权理论与债务契约 预测 2001 年第 6 期 *
11.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经管)2001/4
12.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选择 上海会计 2002年第5期
13.试论审计营销 广西会计 2002年第1期
14.实证分析: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自然)2002/2
15.公司治理环境下企业盈余管理研究 财经科学 2002年第4期*
16.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治理对策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
17.财务治理结构:框架与实现途径 经济管理 2003年第2期*
18.会计准则制定:规则导向抑或原则导向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3年第5期*
19.审计合谋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 预测 2004年第2期*
20.公司治理框架下的财务控制研究 经济管理 2004年第12期*
21.会计准则制定:价值冲突及其调解 财贸研究 2004年第4期
22.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研究 会计研究 2004年第8期*
23.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价值冲突及其调适研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2期
24.会计信息可靠性与相关性的产权博弈分析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4年第5期*
25.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的分析与改进 改革 2004年第4期
26 . 独立审计:第三方实施及其失败 当代财经 2005年第2期
27.论会计准则的伦理基础 财经研究 2005年第9期*
28.论会计准则的制定:基于复杂性的博弈分析 财会通讯 2005年第6期
29.企业组织形式与财务报告改革 财会通讯 2005年第10期
30 .从博弈的角度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1 .行为财务:一项理论研究 华东经济管理 2005 年第 5 期
32 .国外行为财务理论研究:回顾与反思 铜陵学院学报 2005 年第 4 期
33 .伦理经济学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应用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 年第 1 期
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电话: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省]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安徽 职称评审](/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3-01-08/63ba08f4166fe.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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