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电话: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
地点安徽省人事厅职称评审电话: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七楼702室
电话安徽省人事厅职称评审电话:0551-2663906安徽省人事厅职称评审电话,传真:0551-2657897
安徽人事考试网的电话号码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 邮编230001
联系电话:0551-2862409 0551-2884613
E-mail:rsks@mail.hf.ah.cn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方式,最好是咨询电话
统一咨询服务电话:12333
政策咨询:0551-2628666
户口咨询:0551-2998284
档案查询:0551-2998280
厅长信箱
扩展资料
厅机关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
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
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
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
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
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
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
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
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
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
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
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
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
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
面的配套法规,拟订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
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
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
导协调全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
件,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七)承办以省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
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三)归口管理来皖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
(四)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五)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
(六)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2013年6月至7
月,省人社厅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全省人社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共分两期进行,每
期培训时间为5天。厅领导、部分市和省直管县人社局长以及厅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74人参加
了培训。
厅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6月24日,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志祥同志出席之一期培训班开
班式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机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风上严格要求,行动上高
度自觉,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
一要提高认识,排除干扰,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学习。二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学习与贯彻
党的十八大对人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
生的新要求相结合,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和举措。
三要延伸培训效果,将学习成果带回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领导
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四要严格要求,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
管理。
参考资料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光政务平台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