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病案信息技术副高的评审标准
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安徽病案信息技术副高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的评审标准是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一份病案是集医疗信息之大成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一些病案资料本身就具有信息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的特征,还有一些病案资料需要通过加工才能具有信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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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职称评审条件
副高级职称的遴选标准如下:
一、教育要求:
1、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均为硕士毕业,具有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3、参与评选的人员均为大学毕业,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参与选拔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程师资格,可申请高级工程师。
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程师资格。可申请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测试取得相应证书(程序员级及以上可免试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对应相关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部分省未作强制规定)。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根据不同省的规定,有的省只要求B级,有的省没有强制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文件提交评审团审核(或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师考试)。
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后,企业颁发高级工程师聘任书。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一、高级工程师(副高)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农业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二、高级农艺师(副高)
1.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农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农业本科学历,担任农艺师职务5年以上;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般应任本职务满3年,不满3年的,必须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三、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语的专业书刊(作为参考);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安徽省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康复副高职称申报条件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两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安徽省副高晋升条件 - 百度知道
1个回答回答时间:2022年12月6日
最佳回答:(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1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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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 百度知道
1个回答回答时间:2022年7月18日
最佳回答:(1)大学专科毕业14年以上,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本专业技术岗位满7年。(2)大学...
百度知道
2023年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条件有...
1. 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副主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2. 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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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标准,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副高级职称属于高级职称之一,高级职称需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2021淮南市教师年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条件为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具体文件如下:
各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1〕69号)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置的具有教育教学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
各地、各校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_2016_317号)精神,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标准
2021年,申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执行。
四、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推荐申报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1.高级讲师。市属学校申报,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县区所属学校申报,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其他部门办学的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开具委托评审函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评价标准条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批。
2.讲师。市属学校,由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县区学校,由学校报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其他部门办学的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开具委托评审函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委托至一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助理讲师。市属学校,报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市人社局认定。县区属学校及辖区内其他部门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县区人社局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审核受理
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各类材料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且所在单位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经公示、不签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年度评委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的人员,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评审方法
1.高级讲师资格评审。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评审合成分由面试总分和材料量化得分组成。面试命题与评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面试: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时间为15分钟,申报人随机抽取课题,在1个小时内设计教案。所使用的教材为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教材。面试分达到优秀(85分)以上方可申报评审。
材料:申报材料评审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材料分未达到合格(60分)以上的,评审不予通过。
2.讲师资格评审。申报讲师资格,按要求进行考评课考核,考评课时间和课程安排,县区学校(含所在辖区其他部门办学的)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市属学校由各学校负责,市人社局、教育体育局适时进行抽查。各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成立3-5人的学科评议组,对参评教师进行学科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两个档次。考评课优秀以上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审查后委托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考评课(无生或有生上课)评议结果未达到优秀(85分)以上的不予参加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发证。
五、时间安排
2021年度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9月份开始至11月结束,12月完成各级报批工作。市级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5日。讲师、高级讲师评审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确保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六、政策要求
(一)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方可上报。
(二)实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精神,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反映教师平时教育教学的成果与业绩,申报人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由省人社厅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要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不得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而提供虚假材料。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须分别填写《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和《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各级审核部门层层承诺严格把关。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评审已通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对参与造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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