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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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初级职称怎么评
问题一:如何评定初级职称 你的条件可先申请助理工程师,一般到当地的人事局和经贸局去申请,要申请的话的快点。你的在人事局网站上下关于职称的表格。自己填写,如果你们单位劳资部门应该知道的,实在不行就去问一下经贸局的。
问题二:怎样评初级职称? 评初级职称,之一,你条件达到了,可以申报初级职称!现在需要看你公司有没有这个资质申报职称,有,你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就可以了!要是不可以,你可以去你档案所在地人事局申报!或者直接找代理公司申报也是可以的!
第二,你现在的条件不能保教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需要6年工作经验,你条件还差3年!
第三,你初级职称申报下来 4年直接可以申报中级!
问题三:本科毕业满一年的人怎么评初级职称? 我的档案才人才中心,人家给我说:职称评定就是把当弧领证书时填的资格证书合格登记表,以及证书的复印件资料提供到人才中心就行,他们会在档案里面评定
问题四:初级职称评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科生一年后,自动转为助理级/初级工程师,只要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填个表,表的名字就转正定级表,单位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就行了,就可以放在档案里了,只要领导愿意签字就行,这个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发的
问题五:建筑造价的初级职称怎么评 ? 初级职称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首先你要晋级的职称应该和你所学专业和所从事岗位相符,然后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索取职称评定表(去的时候要带好个人档案,或者是和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填写好表格到单位所在辖区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职称章(此括号内容同上括号),再拿好盖章表格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盖章(此时应带相片一张)。最后职称部门会给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贴好相片后由职称部门卡上钢印即可。以上这些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单位负责人事的同志办理。
问题六:究竟怎么评职称? 你是正式单位的职工,你的职称是单位向本地职称办申报的。你要功看自己从事的职业类型可以评哪种职称,然后再去问本单位的人事部门自己何时可以评职称,给职工报评职称是人事部门的职责,所以你不用害怕什么。你直接告诉人家自己是什么专业的,现在做什么工作,干人事的都懂这个,就会告诉你你要评哪种职称,何时给你申报,你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你应该是要先评初级,至于是员级还是助理级要看你的学历。
初级职称一般是不用考,可以直接评,我在公司做过HR,每年都是人事局给下通知,告诉各单位要报评职称,然后我们开始查本单位有哪些职工够资格评,需要职工交材料的通知职工,不需要的我们就给整理材料报到人事局。
问题七:什么时候可以评初级职称 初级评定申报条件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问题八:想评初级职称该怎么做? 初级职称一般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体制内单位经过见习期转正之后就会自动定,具体是有单位人事部门操作,私企什么的可以直接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如果单位人事部门没有不完善或者不清楚那只能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去咨询提交材料,提供相关评审材料和评审费用后人事局组织的评委会会评审通过就可以从人事局获得职称证书了,一般不用考试,和你所从事的专业方向有关,不能选择专业
问题九:职称评定中,初级评审与初聘的区别是什么?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申报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须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1、中专、专科毕业,办理有效就业手续,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专科毕业,办理有效就业手续,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本科毕业,办理有效就业手续,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4、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满三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5、获得博士学位,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个别系列(专业)国家和省对学历和任职年限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具备规定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须符合2条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符合3条以上:
(一)独立撰写并在 CN 或 ISSN 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
(二)正式出版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技术手册等,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教材等,并正式实施。
(三)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大型以上企业或行业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五)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县级以上技术项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或完成一项县级以上有一定难度和较复杂的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作为主要参加者,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县级以上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种评比、竞赛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八)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类评比、竞赛等活动中,指导或辅导的人员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同时本人获得优秀辅导员。
(九)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表彰者。
问题十:初级职称评审资料应该填写什么资料 初级职称有两种取得方式,一是通过评审认定(一般单位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二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 如果你是初次取得初级职称,不需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否则的话就需要考了,(就是说你原来是员级,现在想晋升助工,就必须考.当然,如果你有英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就可以免考;同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或有软件资格证都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另外,取得资格证后,还需单位同意聘任,才能拿相当岗位的专业技术工资. 参加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在初级职称怎么评,在哪里评啊?
在市区级人事局评定。
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直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扩展资料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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