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l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定的条件是什么?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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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从事小学教学研究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城镇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小学(幼儿园)教师:

1、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小学一级、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教学研究机构中从事小学教学研究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每年承担1次公开课,主讲2次培训课并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

4、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小学一级教师、小教二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五、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六、论文、论著条件

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后,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或之一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之一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案1篇。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任现职后,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有1篇以上获奖或提交中心校(学区)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相应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案1篇。

教学研究机构中从事小学教学研究人员任现职后,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之一作者)。

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3年以上,除具备上述要求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条件外,还须获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也可破格申报。

河北省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从事小学教学研究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须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小学(幼儿园)教师:

1、较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一定专长。

(二)教学研究机构中从事小学教学研究人员:

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实验;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承担县以上公开课,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在乡镇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三)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中心校区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得好评。

(四)能够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五)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所教幼儿情况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六)教学研究机构中从事小学教学研究人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教学取得一定成效(附相关证明材料)。开展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明显成果,主持并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七、教案要求

提交本人近四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本。

河北省小学(幼儿园)一级、二级教师

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从事小学教学研究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一级教师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须取得小学二级教师资格满2年以上;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须取得小学二级教师资格3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四、二级教师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五、一级、二级教师资格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六、一级教师资格业务条件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和其他方面的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七、二级教师资格业务条件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安徽省]安徽涡阳职称评审,涡阳县人力

安徽涡阳县2021年老师晋级都需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吗

一般是需要有的,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明显、贡献突出,可申报破格评审。

2021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第十条 学历及专业经历

一申报中学高档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4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满,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现已获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档教师任职资格除合用上述各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诲教学工作满25 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档教师职务满5年。

7、获得高、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延长1年(只限于1951年12月31日此前出生)。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位,从事教诲教学满3年(本科毕业先工作后获得研究生学位满1年,合计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

4、获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仅限于农村教师)、《大专专业证书》,其中学二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延长1年。

三申报小学高档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位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高档教师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1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

4、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7年。

5、获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仅限于农村教师)、《大专专业证书》,其小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延长1年。

四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可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继续教诲条件

1、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诲,并获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诲证书》。

2、担任校(园)长(含副职),应完毕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诲行政部门培训筹划接受提高培训,获得省教诲厅统一印制《安徽省教诲管理干部培训证书》。

3、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获得人事部门统一颁发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免试条件。

第十二条 不具备第十条规定“学历及专业经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明显、贡献突出,可申报破格评审。

安徽涡阳2021年老师晋级都需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吗

安徽涡阳职称评审的。

教师职称晋级是需要证书的安徽涡阳职称评审,而且荣誉证书在评审中有非常大的作用安徽涡阳职称评审,地方不同安徽涡阳职称评审,证书的有效年限可能划定不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荣誉证书是有年限限制的。

职称评审的的时候呢,要上交评审材料,需要把专业技术的资格,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其中就有荣誉证书。

那么各地政策不同,可能要求的荣誉证书年限也不一样,是两种情况,

一种是乡村教师满十年在中级职务上满十年,需提供十年的材料,十年的荣誉证书,安徽涡阳职称评审他们不受名额限制,属于直接晋级。

第二种情况呢,是不满十年的,但是也达到职称晋级条件的,那么这部分人呢,学校要进行考核排名,因为名额有限,那么需要提供近五年的荣誉证书。

安徽省蒙城县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电话安徽涡阳职称评审:0558-7623068

传真:0558-7635107

邮箱:mcjyj@163.com

地址:蒙城县南华路115号

邮编:233500

蒙城县教育局是蒙城县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安徽涡阳职称评审;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战略;检查、监督乡、镇政府及中小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3、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4、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教育专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规定、计划;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全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编制全县中小学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

5、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的教育督导与评估。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全县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

7、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指导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职称的评审、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实施其分配与就业指导工作。

8、负责县直学校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纪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统战工作和信访、监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9、规划并指导县直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10、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领导和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工会工作。

11、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的电化教育、图书仪器装备、勤工俭学等工作。

12、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蒙城县人民政府-蒙城县教育局信息公开信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