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如何在网上查询
一、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输入“中国职称评审网”,搜索后找到中国人事职称评审网(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并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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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中国人事职称评审网后,找到“核查系统”一项,点击进入。
三、进入核查系统后,找到“全国职称证书核查系统”一项,点击进入。
四、进入全国职称证书核查系统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证书编号中任意两项即可查询。
五、点击查询选项,如果出现以下页面,说明证书是假的。
请问职称评审是哪个网站查询?
很多省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的职称评审在网上是查询不到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的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你可以去当地的职改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心查询职称真伪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这个部门每个省职改办都是有的,也是最可靠的。
怎样在网上查个人职称?
有关中级职称证网上查询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的问题熊职称应该前前后后说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了五六次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每次都尽量给人才说的比较详细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尤其是细节问题都尽可能的全面和准确,但是到现在为止,可以说大部分人才不知道中级职称证网上查询究竟是在哪里,同样不知道为什么要注意中级职称证网上查询这个问题,熊职称先说说职称查询究竟和人才有什么直接利害关系:
1.办理前:可以说办理前中级职称证网上查询路径会直接关系到人才是否会被骗,所有人才在办理中级职称的时候最常问的问题是你们家是哪里办理的啊?你们家的证书是哪里下证的啊?你们家的证书是哪里盖章啊?安徽测绘职称评审网站网址我在哪里查询证书真伪啊?这个查询结果可以一直查询吗?这都是问题,能够问全的人不多,就算问全了你们就知道真正的答案吗?恐怕也未必,下面熊职称就说说人才经常听到的几个答案:
职称证网上查询
①、河北人事考试网:在2018年9月分之前,河北省中级职称证网上查询主要就是在河北人事考试网上,这个网站的网址是www hebpta com cn,请看清楚,这才是之前妥妥滴官方网址,大家如果不信可以自行百度搜索,请认准官网标志,如果说现在还有机构说在这里查询,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假网站。
②、河北人社网:2018年9月以后,河北省职称信息查询和录入的入口转移到了河北人社局的网站,就是河北人社网,全称为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址是www hbrsw go cn,还是那句话,不信自己查,我们不怕查,这个网站是目前河北省中级职称网上查询的官方途径,请认准河北人社网。
职称查询
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这个网站其实就涉及到职业和职称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了,这个咱们后面说,这个网站的网址是zscx osta org cn,您只要搜索涉及到职称查询的肯定就会出现这个网站,但是这个网站和职称没有半毛钱关系,请大家记清楚,中级职称查询压根就不在这个网站,如果说有机构说在这个网站查询,非常有可能是骗子哦,而且这个网站的查询范围也说得很明白了,只有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和物流师,哪里有职称啊?
④、河北人事职称网:这是个人网站,假网站,网址是www xdxxsfq cn,乍一听以为真的和河北的职称有关系,实际上没有半点关系,您觉得一个国家网站会以个人名义进行备案吗?绝对不可能,而且这个网站在河北省被好多骗子机构用过,甚至有人才上来就问为什么我的职称不能在河北人事职称网查询呢?我只能告诉您,能查询就毁了。
⑤、河北考试网:这个假网站的网址是www hbrenshi com,请记住,河北只有河北人事考试网,没有河北考试网,请记住,国家部门的名字都是可丁可卯的,没有差不多,如果有人跟您说这个网站,只能是假证,而且有些机构就利用在这点,说你们那里中级职称证网上查询在哪里可以查到啊,人家说河北考试网,很多人才就以为是河北人事考试网,其实根本就不是。
⑥、中国人事职称评审网:这个假网站别看打着中国的旗号招摇撞骗,其实就是个个人网站,网址是www zgzcps net,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才说我想办理那种国家级职称,熊职称告诉您,目前根本就没有国家级职称,都是当地省市县人社局办理的,同样查询的时候也没有国家级查询路径。
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从哪个网站查询
方式一:pc登录电脑端“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访问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点击人才人事,您会看到关于职称的三个选项,“职称评审信息说明”“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记录”三个。
方式二:掌上12333
大家可自行下载掌上12333,登录后,服务模块中,有人才人事,和pc一样,其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中,也是三个职称相关模块供您使用。
方式三:直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直接登录中国人社部官方网站,左侧有专题专栏,移上后,则会看到职称和职业资格模块,点击进入,您会看到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点击进入,则进入到方式一的模块,下侧的职称评审信息查询也是可以的。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塌瞎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拆袭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团御空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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