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2022年安徽省中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和申报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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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专业及类别:(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1·土木类: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等

2.园林类: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等

3.建筑类: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等

4.电子电气类: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等

5.机械类: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

6.水电类: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等

7.路桥类: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

8.市政类: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9.其他类: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给排水、锅炉、采矿、窑炉、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10.会计类: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安徽省]安徽省副高级职称评审系统,安徽省职称评审网

安徽省政务网职称申报系统为什么进不去

安徽省政务网职称申报系统进不去的原因:

1、系统在维护,暂时无法登陆。

2、当前登陆人数过多,建议推出稍候再试。

3、网络异常。

安徽省副高晋升条件

安徽省副高晋升条件如下:

2022年度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2〕31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

(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1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和“千医下乡”任务者以及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免考。

(三)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和《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以及我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要求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分别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或者累计满一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服务时间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安徽省高级职称网上申报被退回在哪查询

安徽省高级职称网上申报被退回可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根据查询相关资料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退回信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在线办事找到相应的板块进入即可看到退回信息。

安徽医疗正高病历已抽取,有审核未通过的情况吗

安徽医疗正高病历已抽取,有审核未通过的情况。

申报参加2021年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在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评审组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有评审通过或者不通过的。

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是安微省卫生计生委主导建立的全省统一的一站式医疗便民务平台、是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官方唯一面向公众的服务平合,可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健康档案调阅、双向转诊等服务。

安徽省2022年一级职称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精神,经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裴晓鹏等4位同志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王松柏等3位同志取得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李俊等17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储莉等29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童亚军等4位同志取得讲师任职资格。

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以及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省纪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260618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编:230091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话:0551-62173276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职改办电话:0551-6217315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2年度取得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