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周春华处长一行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8月9日下午,省人社厅职建处处长周春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技七级主任王延诚,市人社局副局长伍晓松、职建科科长刘堂福、科员杨婷来我校检查指导“两后生”技能培训工作。县人社局局长陈敬华、就业局局长周少鹏,校领导汪国华、吴文婕、吴远勤、陈世荣、刘斌全程接待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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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领导一行一下车,就被学校雄伟的大门“震住了”。周处长是之一次来我校新校区,对于学校能有这样磅礴的气势、优美的环境更是连连称赞!在汪局长的介绍指引下,领导们一行来到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首先是汪局长代表学校向省市领导汇报“两后生”技能培训工作。周处长边听边就一些工作细节、具体数据提出问题,王主任则边听边翻阅查看我校“两后生”台账资料。刘斌、邹小洲等同志不时在旁回答问题,解释材料。陈局长接着代表县人社局讲话。他说,县局一直非常重视“两后生”工作,今后会再次下乡调查核实,尽快锁定107人“两后生”名单,认真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再次提高思想认识,决战决胜做好“两后生”技能培训这一重要扶贫工作。周处长最后总结道:“两后生”技能培训是国家一项重要技能扶贫工作,你们一定要首先弄透政策,知会步骤,完善细节,扎扎实实做好该项工作。学校目前虽然存在诸多困难,但省厅市局都不会放弃你们,你们大家一定要把握住机会,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争取在新时期创造新辉煌,创建起黄石市之一所技师学院!

会后,周处长主动提出去实地查看一户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两后生”家庭。轻车简从,走访队伍直接来到陶港镇王桥村刘富豪家中。恰好刘妈妈在家,王主任仔细询问了刘富豪参加“技能培训”的情况,当了解到其目前因耳聋存在入学难问题后,王主任、伍局长、陈局长皆表态一定想方设法,动用人社系统政策、资源为其解决难题,并嘱咐其增强信心,笑对生活。

回来后,省市领导一行在学校食堂简单食用工作餐。就餐前,周处长惊叹留连于生活区大气的布局,宜人的景观。食堂前喷泉开出美丽的水花,领导们于喷泉前交流、思考着学校灿烂的前程。

安徽财政厅厅长,副厅长,各处处长的名字?

现任安徽省财政厅各领导、内设机构及负责人名单如下:

领导:

1.

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

2.

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天宏

3.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浩

4.

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军

5.

党组成员、副厅长:朱长才

6.

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照红

7.

副巡视员:李友兰

8.

副巡视员:陈传文

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1.

办公室主任:左自智

2.

综合处处长:王玲

3.

税政条法处处长:周名桨

4.

预算处(省直预算编制办公室)处长:朱艾勇

5.

国库处处长:解立卫

6.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尹祥领

7.

行政处处长:管立新

8.

政法处处长:张力

9.

教科文处处长:孔少林

10.

经济建设处处长:王召远

11.

农业处处长:方习利

12.

社会保障处处长:徐光耀

13.

企业处处长:汪代启

14.

金融处处长:黎学东

15.

国际债务管理处处长:刘华

16.

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季必英

17.

会计处处长:杨春

18.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处长:江永泓

1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处长:焦玲仪

20.

监督检查局局长:汪学越

21.

政府采购处处长:杨延彬

22.

农村综合改革处处长:丁

23.

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主任:姜

24.

人事教育处处长:朱士昂

25.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鲍习生

26.

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朝友

27.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缪

厅属各单位:

1.

省信用担保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钱力,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迟本能

2.

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局长:王建培

3.

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李友兰

4.

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张恒景

5.

省财政厅社保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林晓明

6.

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方旭华

7.

省财政信息中心主任:李森林

8.

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廖晓虹

9.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叶翠青

10.

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长(秘书长):彭高俊

11.

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董照军

12.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许先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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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处长:朱艾勇是什么处的处长?

安徽省财政厅 社会保障处处长 朱艾勇

——————————————————————————————————

索 引 号:OA011220401200906002 内容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 2009-06-11

名 称: 关于黄克来等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文 号: 财人〔2009〕603号 关 键 词:

关于黄克来等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黄克来任厅省直预算编制办公室主任,兼任厅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王召远任厅企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朱艾勇任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张恒景任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陈维光任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孙友三任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

徐向前任厅农村综合改革处副调研员。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下文。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孔少林等同志任职按期转正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孔少林、朱艾勇、王召远、徐向前等同志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考核情况,厅党组研究决定:

孔少林任厅农业处处长;

朱艾勇任厅社会保障处处长;

王召远任厅企业处处长;

徐向前任厅农村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以上4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算起。

二O一O年八月九日

社保局科长、处长,各关系是什么,更高的官叫什么?

社保局科长、处长的关系:

1、正处级里有: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局长;省、自治区社保厅各处处长。

2、副处级里有: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副局长;省、自治区社保厅各处副处长。

3、正科级里有:县级单位的社保局长;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下属各科室科长。

4、副科级里有:县级单位的社保局副局长;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下属各科室副科长。

更高的官:

1、正省部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副省部级;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正厅局级:省、自治区社保厅厅长;直辖市社保局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司司长、局长。

3、副厅局级:省、自治区社保厅副厅长;直辖市社保局副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司副司长、副局长。

扩展资料:

干部级别 :

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 ;

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干部: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俗称省部级;

四级干部:副部级、副省级;

五级干部:司长、厅长、地级市长、俗称司局级;

六级干部:副厅级、副市级;

七级干部:处长、市局长、县长、俗称县处级;

八级干部:副处级、副县级;

九级干部: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俗称科级;

十级干部:科员、股长、乡镇助理、俗称股级;

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

部队一般在军级单位的各部下设处长,如军司令部作战处长、军政治部干部处长、军后勤部卫生处长等,而相应的师级单位各部只能设科长,如师司令部情报科长、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后勤部运输科长等。部队上处长级别一般为正团到副师级。

职责和权限:

根据社保中心的职能,中心内设10个科室。

(1)办公室

- 负责综合协调、会务、上传下达、督查督办工作、

- 负责文秘、文件收发和保管、来信来访等工作

- 负责后勤保障、安全、卫生等工作;

- 负责人事、党务、工、青、妇和计划生育、文化推广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

-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存的核算管理及预算、决算报告;

- 编制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 管理社会保险银行支出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

- 管理中心日常财务工作。

(3)政策咨询科

- 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

- 负责社会保险信访、咨询和社会保险事务的综合性调研;

- 组织社会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4)稽核科

- 负责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金的稽核;

- 负责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稽核;

- 负责对举报情况进行稽核;

- 负责中心业务经办操作情况的稽核及风险控制。

(5)保险关系科

- 负责制订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终止等办事程序和业务规范;

- 按社会保险法规调整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 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 负责办理职工社会补缴、补欠费、退款、资料修改。

(6)养老失业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 负责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及老年津贴的发放工作;

- 负责离岗退养、军转干部、补充养老保险等待遇的代发业务;

- 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 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职工退休核准。

(7)医疗生育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 负责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

-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

-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测算,确定支付方式和偿付标准;

- 负责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组织开展培训。

(8)工伤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 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 负责组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并组织进行培训;

- 负责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 负责工伤预防、康复的推广宣传,正确引导工伤人员进行医疗和康复;

-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伤三费的预算、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奖励计划。

(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 负责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生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 负责受理因伤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 负责旧伤复发的确认;

- 负责医疗终结后仍需治疗的确认;

- 负责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 负责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负责聘用、培训、管理医疗专家库成员,组织、安排医疗专家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珠海社保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长

合肥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级别是

正县处级。处长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的级别既可以是正县处级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也可以是副厅级或正科级。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一般来讲处长是正县处级。所以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合肥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级别属于正县处级。如处长和县委书记、县长、团长一样都是正处级。但也有例外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如在一些副省级城市,其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有的也称为“处”,其行政首长也称“处长”,其实这里的“处”即“科”,“处长”也即“科长”,其行政级别为“正科级”。所以,合肥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级别属于正县处级。

[安徽省]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安徽人社局职称评审处处长是谁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