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同意合肥学院更名,安徽将再添两所本科院校,传递了哪三大好消息?
有关于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事宜,在此之前都时不时的有消息传出,但始终都没有确定性的消息。随着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对合肥学院进行更名事件做出明确性的答复,也让大家知道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了合肥即将迎来“合肥大学”,现已经进入到了公示阶段,随后递交教育部进行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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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省份,特别是省会城市都有以省会名称进行命名的大学,这或许也是合肥学院更名事件,一直饱受关注的原因。因为现在的合肥发展的的确是非常迅速,教育问题自然也就引发重视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
在这则公示当中还传递出来其他两条重磅消息。
其一:安徽公安职业技术学院即将升级成为安徽公安学院,这也就意味着安徽又有一所全新的本科院校出线;
其二:同步传递出来的信息还有淮北师范学院的信息学院将升级为淮北理工学院,其办学性质是属于普通的民办本科。
为何高校热衷于改名呢?
要知道合肥学院的前身是在2002年由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合并而成,发展至今已有11个二级学院,6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的在读学生有14000多人,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有438人,博士学位共计294人。
说到这里,大家或许能明白高校能够改名其硬性的衡量标准就是师资力量及办学规模。高效能够更名,这就说明师资力量及办学规模达到了相应的指标,这就是进步!学院更名为大学,能够更直观的显现出“泛专业”教学风格,办学实力更受到认可。
学院更名的意义
俗话说“名称一改,一飞冲天”,这说的真的一点都不假!学院改名为大学,有利于往后能够招到更好的生源,优质的生源则表现出高校的办学影响力,这是诸多高校极其重视的问题,也是高校改名的根本原因所在。
直白的来说:从国内情况来看,学院大多数都是本科二批次及三批次院校,但大学就不一样,特别是以省会或者说前面带上“中国”二字,给人的感觉明显就是“高大上”。
网友评论道:
“升级大学改名的备选名单除了合院,也有蚌医及其它院校,这次蚌医也没了,安财和蚌医均在蚌埠并且均是老牌本科高校,这次都是蚌埠躺枪啊……”
“还不如直接改名为庐州大学”
“把心思和精力多用于教学科研上,提升自已内力,才是王道。不然,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你叫合肥宇宙大学又何用?人家叫麻省理工学院又何访?”
……
在教育部门对于各省市院校更名问题作出严格衡量标准的情况下,合肥学院能够顺利的通过省教育厅更名权益,这说明合肥学院自身的办学实力确实得到了很大的进步,能够经得起指标对照比较。
只不过目前最终的结果教育部暂未做出批复同意,还需要要组织专家两轮评审,合格后公示,不合格打回,公示期满,再由当地部门批复。
合肥大学还有很长的一段要走啊!衷心祝愿
安徽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心,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努力构建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减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修订完善我省相应系列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今年开展自科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由省科协具体组织实施。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专业)中,增设技术经纪人类别,为从事科技成果转移、孵化、评价、运营、咨询、服务、研究等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各市、省直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中,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结合行业实际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成长规律,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创新成果等同样的权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快修订相关评价标准和条件,细化、实化、规范化相应评价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三)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除外),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四)规范委托评审程序。我省暂无评审条件的高级职称,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其中,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我省后继续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发文确认受援地职称评审结果。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驻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核准同意后指定相应评审委员会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省人社厅公开征集的7个选题中任选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持续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全省5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工作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适时增设。
(六)健全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评审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从职称系统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历史数据归集工作,按照 “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从近及远”方式,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史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认真负责地做好接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职称信访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八)强化职称评审巡查工作。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权限“下得去、接得住、落得实”,持续加大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地方和单位的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评审结果有效使用。会同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对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自主评审单位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承接下放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为重点,以事前、事中、事后和综合巡查为载体,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对巡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巡查结果予以使用,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对单位或个人违反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评审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风险测评,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落实优惠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民营企业、援派、乡村振兴、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工作。对于不同类别人才,各地、各部门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好倾斜激励政策。今年将视情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商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在全国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等获奖的博士后项目,可作为出站博士后认定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能力条件。
(六)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七)加大宣传力度。自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我省配套出台多项职称政策,但仍有部分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促职称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政策有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
(八)把握时间节点。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各高评会需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未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应书面征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有哪些警校 安徽的警校有哪些?
三所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1、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的公安类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学院前身为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创办于1958年,历经安徽省公安学校、安徽省民警学校、安徽省政法干校、安徽省警校(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等时期。2004年6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安徽省司法学校、安徽省警官学校和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
3、安徽警察学院
安徽警察学院(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安徽省唯一一所正在筹建中的普通本科公安院校。其前身是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于1958年创建的安徽省公安学校,历经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省人民警察学校、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等时期。200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扩展资料:
师资力量
据2018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工365人,其中专兼任教师277人,教授、副教授74人,讲师102人,其它类高级职称4人;
双师素质教师99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者13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11人,省级教学团队6个,先后有20多人获得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等光荣称号;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和管理干部均为人民警察身份,其中高级警官44人,中级警官189人。
前两个专科,第三个本科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很好,师资力量比较雄厚,但校园环境相对差一些,下面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的各方面详细介绍:
1、学校简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安徽省司法学校、安徽省警官学校和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司法厅领导,业务上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指导。
2、师资力量:
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工365人,其中专兼任教师277人,教授、副教授74人,讲师102人,其它类高级职称4人。双师素质教师99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者13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11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
3、学科建设:
学院教学单位设五系三部,分别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助理、刑事执行、司法警务等十四个学科。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的就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职能部门,拥有稳定的就业推荐渠道,并组织学生参加省内外招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成功地向公、检、法、司、民等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
建校以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超过20%的毕业生被录用为各级党政和政法机关的公务员。学院仅向安徽省监狱戒毒单位输送的毕业生就达4000多名,其中绝大多数已成为安徽省公、检、法和监狱戒毒单位的中坚力量。
以上内容参考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安徽公安职业学校毕业可以在市公安局工作吗
可以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在校参加公安联考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职称评审,除非在校期间一点都不学习,只要正常学习的,基本上都能通过公安联考,入警率很高的。
毕业生通过公安联考后,基本上是分配到生原地基层公安一线,例如派出所、刑警中队、交警中队、经侦中队等一线公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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