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保工程职称取消了吗
2021环评工程师没有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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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该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
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举行。
2021年12月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
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因为《意见》中没有提到环评资质的问题,所以被一些自媒体曲解成环评资质被取消,这当然是不对的,至于环评资质到底有没有取消,我们应当看到官方文件时才能下定论,否则都是无稽之谈!
上年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今年可有评职称吗安徽
"上年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今年不可有评职称安徽"。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定的要求,各级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强化审核管理,对职称申报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于评审职称中弄虚作假的人,要求其3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职称评定。所以"上年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今年不可有评职称安徽"。
安徽阜阳:一级建造师与中级职称直接对应!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启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今年职称申报评审有一些新变化。
硕士研究生不再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对于硕士研究生,以往是工作三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今年有了变化。《通知》明确,今年起,除博士研究生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评审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不再开展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工作。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增加绿色通道
《通知》规定,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并设立评审委员会。从今年起,启动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
“这种绿色通道,不限批次和人数,也不限于一年一评审,基本上做到随到随评。”市人社局相关同志解释。
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
《通知》明确,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职业资格证书可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使用,其他方面仍按国家规定执行。
“以往,像一些职业资格,如一级建造师,对应什么职称,没有明确规定安徽非国有职称评审取消;今年起,按新近出台规定,一级建造师对应的就是中级职称。”市人社局相关同志解读。
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权下放安徽非国有职称评审取消我市
今年,省人社厅将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安徽非国有职称评审取消我市。市人社局相关同志介绍,本次全省共下放三家,我市是其中之一。
另外,《通知》明确,从今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各类非国有职称评审工作。以前通过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资格在我省非公经济组织中依然有效,无须换发社会化职称(资格)证书;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中级职称申报时间提前
《通知》明确,2018年度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审批工作须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各评委会应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材料应由各地人社部门、市直各单位派专人负责初审及汇总并出具委托评审函,于9月10日前报至市人社局专技科,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不予受理。
特别强调,以往中级职称申报时间是截至9月底;今年申报中级职称的应于9月10日前报至市人社局专技科。
严查论文造假
今年我省、我市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将进一步严格申报审查工作,通过特定平台审查论文是否存在造假、剽窃等现象。一旦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2018职称评审相关,非国有职称(市人力资源下发)属于社会化职称吗?
不属于,2018年起不再进行非国有职称评审,取得的非国有中级职称可降一层级使用。
2018年起安徽省将不再开展各类非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仅限非公经济组织使用,该职称不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聘任的依据。
在申报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2018年起不再进行非国有职称评审,在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时,取得的非国有中级职称可降一层级使用。
扩展资料:
职称技术资格评审要求规定:
1、申报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与技术运用能力,时间15分钟/人。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有效、文字简练、填写规范。业绩及获奖情况需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部门、时间和级别;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材料以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
3、论文、论著需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地方领导留言板-关于2018年合肥社会化职称评审的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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