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安徽农业职称评审的选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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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适用范围和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特点和需要安徽农业职称评审,选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单位选用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结合本职工作的性质,申请相应系列的职务。兼做两种专业技术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一种工作确定职务。

科研机构(设计)的科研人员(含自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和实验人员,原则上应按照科研和实验职务系列条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靠用有关职务系列;如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职务系列可靠用工程、农业、卫生等系列;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可靠用经济、财会等职务系列。各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职务系列间的协调工作。

经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审计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计量检定技术人员靠用工程技术人员职务系列;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靠用图书、博物馆职务系列;水产技术人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第二条 对学历要求问题

担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各职务系列的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通过国家承认的电大、夜大等学校的学习或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等途径取得规定的学历。

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以前取得职称,现仍在技术岗位上实际起骨干作用者,在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对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其中,对一九六0年前开始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再进行基础理论的测试,由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根据本职务系列的工作性质、特点及任职条件的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对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条件的限制,重点考核其业务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具体考核办法按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第三条 对外语水平的要求问题

各职务系列和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外语水平均有相应的要求。省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职务系列的规定并结合我省的现实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试考核办法。第四条 “待聘高级职务”的设置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并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布现状,在少数人才密集的部门或单位,可在职务限额以外有控制地设置“待聘高级职务”。由厅、局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内容主要为拟设“待聘高级职务”的名称,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状况,设置的理由、数额等。经核定后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的“待聘高级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设立“待聘高级职务”一定要保证质量,并由报告单位尽快帮助他们联系落实新的工作单位,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第五条 坚持考核标准问题

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是评审和聘任(或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对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未满,符合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不足的部门或单位,也绝不能降低标准,必须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保留岗位空额,待以后聘任。第六条 未聘人员的安置问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任命制度后,对未能在原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属于限额已满的要对外输送,促进人才流动;属于专业不对口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属于不具备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可降职聘任或不予聘任。原单位对上述几种人员仍要继续关心,热情、积极地支持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专长的单位去工作,并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同时要安排好他们的临时性工作。第七条 离退休问题

1.坚决执行离退休制度

无论是专业技术干部,还是党政干部,不论职务高低,资历长短,凡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应一视同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

对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先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再办理离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拟继续留任的,应按照国发(1983)第141号、第142号文件规定执行,但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应计入本单位的职务限额。

2.适当提高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退休待遇

根据国发[8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这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凡是建国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已年满或超过六十周年岁,并于一九八三年九月前取得中级职称,现提出离退休,经省各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确定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办理离休、退休手续。在他们离退休后,可保留已获得的称号,并领取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的退休费。对于过去已办理过退休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享受本条规定的待遇,但增加的退休费的时间,一律从一九八六年九月份起计算。

3.为了发挥已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长,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他们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编制以外的其他职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取离退休金以外的合理报酬。

[安徽省]安徽农业职称评审,安徽省农业职称

《现代农业科技》杂志是正规刊物吗?评定职称认可吗?

该杂志是正规刊物

[杂志简介] 《现代农业科技》是由安徽省农科院、安徽省农委、安徽省农垦局等联合主办的综合性农业技术期刊,创刊于1972年。大16开本,136页,封面250克铜版纸。2005年由月刊改为半月刊。

期刊名称:现代农业科技,主管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主办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主编:王洪江,地址:合肥市西郊农科南路40号,邮政编码:230031,电话:0551-5160883 5160716,电子邮件:xdnykj@163.com,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7-5739,国内统一刊号:CN 34-1278/S,邮发代号:26-41,单价:4,定价:96,刊期:月刊,创刊日期:1972-01-01年创刊,开数:大16开

评定职称应该杂志社是没有这个能力的,评定职称只有国家机关才可以评定的.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扩展资料: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请问安徽合肥申报高级经济师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安徽省的高级经济师

下面是截取的安徽农业职称评审你们的评审条件可以参考: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安徽农业职称评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三)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0年,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四)获中专学历后,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从

事经济工作满25年,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五)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

行条例》规定学历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后方可申报。

(六)原取得其安徽农业职称评审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岗从事经济

工作一年后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转岗前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第九条 外语条件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除符合省人事部门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能够熟练地应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除符合省人事部、门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均须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省人事部门的要求,结合岗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第五章 能力和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坚实的经济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安徽农业职称评审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主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项目筹建和经济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经济管理、经济研究、技术培训等任务。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连续2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二作为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持各类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连续2年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立项、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五)省(部)级以上经济类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类重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研究成果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七)在经营管理上有创新,对改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和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重要贡献,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指导作用,并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以上业绩成果条件须经省、市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以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四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发行本人独著的经济类著作、译著(有ISBN书号,下同)1部;或与安徽农业职称评审他人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二)独撰或以之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有CN或ISSN刊号,下同)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三)独撰或以之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1篇,以及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或为解决重大经济恫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须经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第六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五条、破格申报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

(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近3年来连续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效显著(须经省、市行政主管部阿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改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了项目下达部门的竣工验收。

(四)省(部)级以上经济类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均独立提出和制订研究方案,并完成重要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经项目下达部门行文确认。

二、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本人独著的经济类专著、译著1部(不少于8万字),或主持编写(主编、副主编或其他执笔人)省以上范围通用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二法国际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3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