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师,申报中一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者应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分类规范整理,每类材料应由“材料标签”和目录。各类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有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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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思想方面

1、单位出具的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报告;

2、破格晋升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受综合表彰的证书或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并在证书上注明表彰文件编号)。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必备证件:①毕业证;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批文);③聘任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继续教育证。

2、其他材料:①校长岗位(提高)培训证书;②职称晋升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文件要求必备者提供);③支教证明(中学高级申报者);④转岗申报者所在单位说明转岗原因的证明材料及报告;⑤破格申报的专题报告(县教育、人事部门出具)。

3、说明: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始证件;若毕业证遗失,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从档案中复印有效材料,加盖县市区教育局档案管理印章。

三、教育教学类

1、教学设计(教案)。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选出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可做出标记或单独抽出。教学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必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验印并证明由本人撰写的原始教学设计。

2、教育教学经验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不少于2000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的见解,不少于1500字。以上材料必须经学校验印证明其真实性。

3、教学工作量及出勤材料。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教学工作时间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周课时不少于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凡一个基本任期内工作量不满或有旷课现象或从事教学时间不满一个基本任期的不予评审。由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验印的一个任期内的原始材料:授课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

4、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材料。申报2007年1月1日后组织的业务考核方为有效。提供本人撰写的教学设计或讲稿,不少于3人的听课记录及综合评价意见和评价等次,组织单位要证明听课专家的身份,由听课专家签名后密封,组织单位验印。

5、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工作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教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3年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1年以上。提供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1500字)、学校证明其承担和胜任该项工作情况和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原件。

6、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材料。经学校验证的原始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8次的听课记录及校本研究活动记录。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还应由学校提供是本学科骨干教师的证明;经学校和组织单位验印证明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1次的校内公开课和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次的校际公开示范课的开课通知、备课笔记、评价意见。

7、教育教学成绩材料。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成绩要求的9项之一,并附相应的证书、手续完备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及其他经学校证实的原始材料。

8、支教材料。支教文件、支教学校的证明课程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等。

四、教科研材料类

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2005]6号文件规定的教科研方面的相应条件,应提供文件规定的手续完备的有效材料(所有材料须附原件,如证书原件、论文原文、刊物原件、原始会议通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五、表格类

1、评审表:高级职务一式三份,中、初级职务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审查表一式一份。

六、整理规范要求

1、“评审表”、“档案袋”统一印制,以保持材料的规范统一。

2、材料分类填写“材料标签”及目录,装订整齐美观;整理装卷时,可将教案、听课记录、评审表另放于后。

3、档案袋表面填写规范,保持整洁;袋口及两侧、底部的接缝处适当用透明胶衬托,以防档案袋破损遗失材料。

[安徽省]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安徽职称评审文件

安徽省助理工程师在哪里评定?需要哪些材料?需要交多少钱?

职称评定有两个渠道。一是国有单位的人事部门;二是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无单位人员评职称,可登陆当地的人社局网站报考,或: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见图:

职称申报有个属地原则,个人不能直接申报,人社局只接受当地单位的申报。如果个人需要申报,大概是这个流程:1,找当地的企业单位挂* 人事关系,或通过当地人才中心挂* ,2,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解决社保问题,因为大部分地区申报对社会保障有要求。3,有申报单位,有社保后,再到区人才中心,或区人社局去咨询具体申报政策。一般都是逐级申报的,从区人社局申报到市人社局参加评审。个人处理这类问题,往往很浪费时间,而且很多问题不一定能解决好。这个时候需要考虑找中介机构合作。

2019年申报工程类初级工程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初级工程师初审报名表及评定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2.初级工程师报名评定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及扫描件一份

4. 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及扫描件一份

5.蓝底一寸、2寸照片各两张及电子档一份

6.详细的工作经历简介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资料上报后无法修改)。

2.身**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相关证书及其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他书面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或复印件。

3.近期2寸蓝底数码免冠照片底片或扫描件。

4.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

5.评审周期为1-2个月。当地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评定颁发。

初级职称评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初级职称有两种取得方式,一是通过评审认定(一般单位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二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 如果你是初次取得初级职称,不需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否则的话就需要考了,(就是说你原来是员级,现在想晋升助工,就必须考.当然,如果你有英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就可以免考;同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或有软件资格证都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另外,取得资格证后,还需单位同意聘任,才能拿相当岗位的专业技术工资. 参加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资料都需要什么?

获得职称的方式有两种:考试和评审(不参加考试)。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业务工作总结。

4、交验毕业证。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三、相关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类:工民建、 土木工程、 土建工程、 园林工程、 建筑管理、 建筑施工、 建筑装饰、 建筑设计、 市政测量、 安全工程 、建筑预算、 给排水、 建筑艺术设计、 腐蚀与保护、 水暖与保护、 水暖热能、 水电安装、 铁路桥梁、 造价工程等专业。

经济类: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

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

之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安徽省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 ,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